洛杉矶,阳光明媚,六月的夏天已然很热。

    郊外的一栋普通别墅住宅内。

    有一个帅哥在照镜子。

    平行世界?

    一定是了!

    程小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惊叹不已。

    镜子里的自己,竟是如此的玉树临风,英姿飒爽,线条完美,帅气逼人。

    如果以自己现在的形象为原型写成男主,完全可以瞬间让读者的代入感爆棚,谁都滋不醒的那种。

    当然了,前世的自己也不差,也是帅得一塌糊涂。

    程小风穿越前是一个在京城漂着的普普通通的设计狗。

    京城那极尽繁华,夜如白昼,纸醉金迷的生活,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京大毕业的他,努力996加班工作,却总是在温饱线徘徊。

    生活可以,存钱没门,是他工作以来最大的感触。

    大学时谈的女友也因为他买不起京城的房子而和他分手。

    至于是怎么穿越来到这个世界的,他只知道自己凌晨还在公司加班,改了二十几次稿后,甲方爸爸来了一句还是用第一个版本吧。

    程小风口吐芬芳的问候了一下甲方爸爸的亲人们,随后一口老血吐了出来,然后脑袋一晕,醒来就身处在了美利坚这个国度。

    如今来到了美利坚,他决定要换一种生活方式他再也不相信爱情了,他要做一个花花公子,多把几个妹子,找一找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感觉,再也不浪费老天给他的这帅气身姿了。

    程小风低头往下看了一眼自己,认真道“兄弟,我不会再委屈你了!”

    所以对于这次穿越,程小风没有任何纠结,只觉得的这次是上天给了他一次新的机会。

    从现在这副身体里残留依稀的记忆来看,应该是父母双亡,没有朋友,母胎单身,他父母给他留下了一套房子和20多万美金,但是他还没来得及花,就抑郁症身亡,一命呜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