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自1876年起曾不断对美国迫害华侨提出抗议,但因为国力软弱,根本得不到美国的重视。

    1904年4月27日,美国国会通过将所有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的议案,激起中国人民极大愤慨。

    在1905年爆发了抵制美货运动,迫使美国政府下令放宽教师、学生、商人和旅游者的入境限制,但华人仍严禁如旧。

    根据《排华法案》,中国人在美国无法入籍为公民,不能拥有房产,不能与白人通婚,也不能上法庭或拥有投票权。

    总之,这部法案“以法律形式将中国人排除在民主进程和美国的自由承诺之外”。

    也就是说,林子轩的这场官司自己不能出庭作证,只能委托美国的律师在法庭上为他辩护,一切都掌握在律师手中。

    这只是华人在美国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一个方面而已。

    马克吐温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叫做《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

    小说里华工艾颂喜正是听信在美国这个“人间天堂”里,“人人平等、不知忧愁”,于是漂洋过海,应募来美国寻找幸福。

    但他刚到达港口,就遭到警察的痛打,随之历经一系列不平等的痛苦折磨,最后甚至被送进监狱,这一切只因为他是个中国人。

    张康任精通美国的法律,他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

    既然《老人与海》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那么林子轩作为当事人,应该利用这种影响力提出出庭作证的要求。

    一旦成功,可能只是个特例,但却为华人在美国法院出庭做出了一个先例。

    这将是废除《排华法案》极为重要的一步,无论是否成功,都值得一试。

    虽然张康任的目的不是为了替林子轩打赢官司,而是为了给生活在美国的华人争取权益,不过林子轩没有理由拒绝。

    作为一个中国人,如果能够为同胞做点什么事情的话,他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