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捷回到鹏城的企鹅视频总部,他把《我和我的演唱会》这档综艺节目的立项流程走完后,他就带着拟定好的合同,马不停蹄地赶回京都与陈敏昊见面。

    约定见面的地点在陈敏昊工作室。

    李卫捷到了之后,工作室的前台把李卫捷带进了工作室最会议室。

    李卫捷等了不到一分钟,陈敏昊、康回,还有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也进到了会议室。

    双方见面之后,经过一番简单的寒暄,李卫捷还没等在椅子上坐下,他就把合同从皮包中拿出来了,开口说道:

    “按照我们之前的约定,《我和我的演唱会》大概录制8期,你的出场费是1200万。”

    说实话,这个报酬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高,不过对于陈敏昊来说,这个报酬不算高。

    因为之前有一些综艺希望与陈敏昊合作,开出了每期200万的报价。

    不过陈敏昊对这份合同比较满意,他最看重的是合同中这条内容:

    “在拍摄期间,甲乙双方若存在分歧或者意见时,甲方应与乙方沟通,不得直接命令或者越权干涉乙方工作。”

    有个这个条款之后,陈敏昊的自主权可以得到保证。

    陈敏昊还有工作室外聘的律师顾问,再三检查合同没有问题后,陈敏昊用黑色碳素笔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然后盖上来工作室的章。

    李卫捷看到陈敏昊“签字画押”了,他松了一口气。

    桌子对面坐着的几个人没一个是好惹的,他真的太难了。

    李卫捷收起合同后,开口说道:“《我和我的演唱会》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档节目现在还不能曝光,我希望各位严格保密。”

    说完,他从包中拿出一叠“保密协议”让会议室中的众人签字。

    陈敏昊看了一遍保密协议的内容没有什么问题后,就点了点头,示意大家可以签字了。

    李卫捷刚才提到了历史遗留问题。他虽然提到的非常隐晦,但是屋内的所有人都清楚他在说什么——芒果卫视。

    现在正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时候,陈敏昊还在拖着芒果卫视。

    在《我和我的演唱会》正式官宣之前,这档综艺节目不能让芒果卫视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