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杀死吾爱(1/2)
路烨明这个混蛋是真的疯了吗?为什么咬着别人老二的时候还有闲心情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话?
出轨?哈?就算这种行为真的算是出轨,那被绿的也不是他。于是季霖选择不回应,暗暗翻了个白眼,在心里恼火的想到:看来路烨明不止需要去医院,还需要去精神病医院。
没有等来回话的路烨明突然伸出手,捏住了季霖的下颚,情潮让贴在一起的皮肤又热又湿,胶黏着摩擦出更多的液体,季霖被迫抬眼与路烨明对视,他的睫毛湿成一缕一缕的,挂着水珠,眼尾也绯红一片,因为过于不虞的心情,他黑亮的双眸里夹杂着些许恨意。
但粗大硬热的性器在路烨明体内的存在感过分鲜明,一次又一次挤开搅紧的肠道,让大脑反复发出身体被侵犯的警告,但快感又过于强烈,将战栗传达到每一寸神经末梢,全身在被进犯的危机中紧绷,却爽到没有一丝反抗的力气,只能被迫跟着一起沉沦,而入侵身体的凶器始终强有力的进攻着,有此看出,配合着抬臀的季霖同样沉沦于这场性爱。
路烨明用手指攥住了季霖的乳肉,大力揉捏着,白皙的肌肤在他手中涨红,上面斑驳的痕迹重新被他的指痕覆盖,季霖疼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水雾,捏开了他的手臂,并生气地咬了他一口,力道不算重,但是湿热的舌尖贴上汗湿的皮肤的触感十分迷人。
太过甜蜜的诱惑向来是陷阱,这是路烨明判断危机的本能,但出现在他生命里的季霖却像是一个单纯的礼物,即使他撕破了精致的包装,礼物依旧是已经署了他的名字的礼物,没有任何危险的气息。路烨明自知不是什么善类,但是在品尝过礼物的甘甜之后突然理解了以前的自己,为什么要娶这样一个人畜无害的天真家伙。
之前的路烨明想必是明白了,如果他一无所有,礼物注定会被比他更强的家伙夺走,他害怕失去,才会励精图治,建起城池,部下战线,让自己的领地坚不可摧,他为了保住软肋,所以才会穿上铠甲。如果不害怕任何失去,他只会成为一个遵从本能,以破坏为乐,以剥夺他人为乐的疯子,而他自己同样一无所有。
但是他已经离开了,我并不是他啊。路烨明确信,自己暂时无法找到任何过去遗留在脑海里的影子,所有不得不将过去和现在做了切割,他像是新任的领主,接管了前人留下的领地和貌美的夫人,虽然尝一尝季霖是一时兴起,但尝过之后才发现这滋味真甜,原来情爱真的会上瘾。可惜,轻易得来的甜头向来不会被好好珍惜,太过纯粹的爱意也比毒药更让他警惕,他更不想重蹈覆辙让自己存在脆弱,比起当个无趣的守住江山的劳工,他更想遵从本能去搅弄风云,去将沉底的淤泥掀出水面,去让天地皆浑。
真的可惜了,真正爱惜你的那个人哪里都不见了,也许就是沉湎于这样的安逸,成为一个束手束脚,裹足不前的胆小鬼,他才会消失的吧。路烨明爱怜地抚摸着季霖湿红的眼尾,被草服的小美人在他怀里很软很乖,虽然那个部位也真的很硬。
就让瞬间来摧毁他们的永恒吧,他身为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消失的外来者,心底疯狂滋生着破坏的欲望,对他而言,花朵那么美,在盛放的时候凋零在泥里的时候才好看;玻璃器皿那么的精致,碎裂一地的时候才好看;同样的,爱情那么美,支离破碎的时候才好看。
路烨明温情地吻着季霖的眼睛,沉沦于欲海的季霖抬手环住了他的背,他们相拥在一起,像最为恩爱的爱侣。路烨明在心里轻叹道:季霖,你那么的好看,所以,请你凋零的更美一些吧,那一定是举世无双的风景,就当是为你真正喜欢的人殉死。
这之后,再让‘他’的悔恨和眷恋,成为最好的墓志铭。
季霖再次醒来的时候,意外的发现怀里居然拥着一个人,他赤裸的胸膛贴着光裸的后背,肢体纠缠在一起,毛茸茸的脑袋蹭着鼻稍,就连心跳声都仿佛交织在了一起。他觉得一阵战栗从尾椎串到了头盖骨,全身都酥酥麻麻的了,某个不存在的尾巴都要翘起来了。季霖伸手,小心翼翼地试探一样摸了摸路烨明脑袋的发尾,发质很硬,刮在掌心,有些刺又有些痒。心脏在胸腔里被挤压,发出古怪的声音,像是山峦颤动,有颗小石子落入山体的裂缝,在降落过程中反复与石壁撞出回音,让地底深处不再沉寂。
他真的,太容易就再次心动了。
季霖深吸一口气,眼睛发热,他要是想报复路烨明这个混蛋,就应该趁着他睡着的时候狠狠抓一把头发下来,让他在疼痛中惊醒,但季霖还是以这种报复手段太低级为借口说服了自己,并回忆起了那些只能相濡以沫,相拥着取暖的曾经。二十年的回忆实在太漫长了,渗透进了身体发肤,就算是剥皮剃肉,骨骼深处也依旧刻满了这个人的名字,也许只有魂灵到了忘川河畔,喝下那碗孟婆汤,他才能切断与这个人的所有联系。
“想不到你一醒来就这么精神。”就在季霖思绪发怔的时候,他怀里的路烨明动了,路烨明转身,抓住了季霖抬起的手贴着脸颊,用鼻尖轻轻蹭了蹭,四目相对,在那双深邃的黑眸里看见自己的身影时,季霖觉得自己的脸都在发烫。
“额,早?”季霖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
“早。”路烨明弯了眼睛,问:“看你的表情,想起什么有趣的事了吗。”
“想到了小学二年级,我父母和你的母亲带着我们去野营。”季霖回忆道:“我俩一个帐篷,我钻进了你的睡袋听你讲故事。”
路烨明的眼眸动了动,他问:“讲的什么故事?”
出轨?哈?就算这种行为真的算是出轨,那被绿的也不是他。于是季霖选择不回应,暗暗翻了个白眼,在心里恼火的想到:看来路烨明不止需要去医院,还需要去精神病医院。
没有等来回话的路烨明突然伸出手,捏住了季霖的下颚,情潮让贴在一起的皮肤又热又湿,胶黏着摩擦出更多的液体,季霖被迫抬眼与路烨明对视,他的睫毛湿成一缕一缕的,挂着水珠,眼尾也绯红一片,因为过于不虞的心情,他黑亮的双眸里夹杂着些许恨意。
但粗大硬热的性器在路烨明体内的存在感过分鲜明,一次又一次挤开搅紧的肠道,让大脑反复发出身体被侵犯的警告,但快感又过于强烈,将战栗传达到每一寸神经末梢,全身在被进犯的危机中紧绷,却爽到没有一丝反抗的力气,只能被迫跟着一起沉沦,而入侵身体的凶器始终强有力的进攻着,有此看出,配合着抬臀的季霖同样沉沦于这场性爱。
路烨明用手指攥住了季霖的乳肉,大力揉捏着,白皙的肌肤在他手中涨红,上面斑驳的痕迹重新被他的指痕覆盖,季霖疼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水雾,捏开了他的手臂,并生气地咬了他一口,力道不算重,但是湿热的舌尖贴上汗湿的皮肤的触感十分迷人。
太过甜蜜的诱惑向来是陷阱,这是路烨明判断危机的本能,但出现在他生命里的季霖却像是一个单纯的礼物,即使他撕破了精致的包装,礼物依旧是已经署了他的名字的礼物,没有任何危险的气息。路烨明自知不是什么善类,但是在品尝过礼物的甘甜之后突然理解了以前的自己,为什么要娶这样一个人畜无害的天真家伙。
之前的路烨明想必是明白了,如果他一无所有,礼物注定会被比他更强的家伙夺走,他害怕失去,才会励精图治,建起城池,部下战线,让自己的领地坚不可摧,他为了保住软肋,所以才会穿上铠甲。如果不害怕任何失去,他只会成为一个遵从本能,以破坏为乐,以剥夺他人为乐的疯子,而他自己同样一无所有。
但是他已经离开了,我并不是他啊。路烨明确信,自己暂时无法找到任何过去遗留在脑海里的影子,所有不得不将过去和现在做了切割,他像是新任的领主,接管了前人留下的领地和貌美的夫人,虽然尝一尝季霖是一时兴起,但尝过之后才发现这滋味真甜,原来情爱真的会上瘾。可惜,轻易得来的甜头向来不会被好好珍惜,太过纯粹的爱意也比毒药更让他警惕,他更不想重蹈覆辙让自己存在脆弱,比起当个无趣的守住江山的劳工,他更想遵从本能去搅弄风云,去将沉底的淤泥掀出水面,去让天地皆浑。
真的可惜了,真正爱惜你的那个人哪里都不见了,也许就是沉湎于这样的安逸,成为一个束手束脚,裹足不前的胆小鬼,他才会消失的吧。路烨明爱怜地抚摸着季霖湿红的眼尾,被草服的小美人在他怀里很软很乖,虽然那个部位也真的很硬。
就让瞬间来摧毁他们的永恒吧,他身为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消失的外来者,心底疯狂滋生着破坏的欲望,对他而言,花朵那么美,在盛放的时候凋零在泥里的时候才好看;玻璃器皿那么的精致,碎裂一地的时候才好看;同样的,爱情那么美,支离破碎的时候才好看。
路烨明温情地吻着季霖的眼睛,沉沦于欲海的季霖抬手环住了他的背,他们相拥在一起,像最为恩爱的爱侣。路烨明在心里轻叹道:季霖,你那么的好看,所以,请你凋零的更美一些吧,那一定是举世无双的风景,就当是为你真正喜欢的人殉死。
这之后,再让‘他’的悔恨和眷恋,成为最好的墓志铭。
季霖再次醒来的时候,意外的发现怀里居然拥着一个人,他赤裸的胸膛贴着光裸的后背,肢体纠缠在一起,毛茸茸的脑袋蹭着鼻稍,就连心跳声都仿佛交织在了一起。他觉得一阵战栗从尾椎串到了头盖骨,全身都酥酥麻麻的了,某个不存在的尾巴都要翘起来了。季霖伸手,小心翼翼地试探一样摸了摸路烨明脑袋的发尾,发质很硬,刮在掌心,有些刺又有些痒。心脏在胸腔里被挤压,发出古怪的声音,像是山峦颤动,有颗小石子落入山体的裂缝,在降落过程中反复与石壁撞出回音,让地底深处不再沉寂。
他真的,太容易就再次心动了。
季霖深吸一口气,眼睛发热,他要是想报复路烨明这个混蛋,就应该趁着他睡着的时候狠狠抓一把头发下来,让他在疼痛中惊醒,但季霖还是以这种报复手段太低级为借口说服了自己,并回忆起了那些只能相濡以沫,相拥着取暖的曾经。二十年的回忆实在太漫长了,渗透进了身体发肤,就算是剥皮剃肉,骨骼深处也依旧刻满了这个人的名字,也许只有魂灵到了忘川河畔,喝下那碗孟婆汤,他才能切断与这个人的所有联系。
“想不到你一醒来就这么精神。”就在季霖思绪发怔的时候,他怀里的路烨明动了,路烨明转身,抓住了季霖抬起的手贴着脸颊,用鼻尖轻轻蹭了蹭,四目相对,在那双深邃的黑眸里看见自己的身影时,季霖觉得自己的脸都在发烫。
“额,早?”季霖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
“早。”路烨明弯了眼睛,问:“看你的表情,想起什么有趣的事了吗。”
“想到了小学二年级,我父母和你的母亲带着我们去野营。”季霖回忆道:“我俩一个帐篷,我钻进了你的睡袋听你讲故事。”
路烨明的眼眸动了动,他问:“讲的什么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