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鉴定卡看了看,光是ssr级的都有5个,基本都是sr以上的队员实力。

    跟自家这支25人的队伍实力有得一拼。

    从战力数据上,米国队还要高一些。

    ……

    第二天下午,在一起集训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

    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往大了说关乎两国的颜面,往小了说只是小朋友天性使然导致的一点小摩擦。

    具体是这样的

    双方都在同一个球场内练习。

    就在本队金戈练习投球的时候,因为球的变化太快导致了捕手漏接,白球因此滚到了另外一边。

    恰好米国一名叫做莱斯特的投手路过,他把球捡了起来。

    莱斯特并没有把棒球扔回给金戈,或者是给捕手黄骏,而是把白球夹在了食指和中指之间。

    这是一个标准的指叉球投球手势。

    指叉球最早是由一名叫做戴夫·科菲的投手发明的,他因为一次意外,导致中指断掉,所以成为了一个只有4根指头的投手,迫不得已只能用食指和无名指夹球。

    但是这样一来,导致出现了一种非常诡异的新球种——

    指叉球会导致白球的速度很快,到本垒板前突然下坠,下坠的幅度很快很急,如果没有足够的预判和反应能力很难打到。

    捕手接指叉球也不太好接,需要提前身体前倾,把手套的位置放低才行。

    这个王牌球种出现之后,横扫欧洲和东岛球场,最后被岛国人开发得淋漓尽致,称为二十世纪最后的魔球。

    莱斯特是个满脸长满了青春痘的白皮肤瘦高个男孩。

    他笑眯眯地把球夹在手中,平举着。

    本来还没觉得有什么,但是当捕手黄骏准备从他的手中把棒球拿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颗球像被老虎钳夹住一样紧紧锁死在莱斯特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