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离开后房间里又剩下了劳拉一个人,她轻轻的吸了一口气,然后走到餐桌那摸了摸放在上面的水壶。早上出门前这里面的水还是滚烫的,但现在已经是一片冰凉了。
劳拉只好重新往水壶里灌了一些水,然后将水壶放到了壁炉里的铁架子上。壁炉里的火很旺,但想要煮开一壶水也需要一些时间,劳拉就在这个空档里将屋子收拾了一遍,然后拿着替换下来的内衣下了楼。
之前她都是在屋内洗衣服的,坐在壁炉边上,边洗边烤火,确实是比较温暖,但是倒底不怎么方便。一只水桶就装那么点的水,想要多漂洗两遍衣服,水就不够用了,非得重新下楼提水不可。洗完了衣服倒水也不容易,这里的居民污水都是直接从窗户往外倒的,劳拉做不来这种事,只能自己端着污水去楼下倒。这么一来一回个两三次,能累死个人。
所以劳拉想想还不如直接去楼下洗,洗两件内衣花不了多少时间,何况今天天气很好,所以就算院子里比较阴森,也不至于会太冷。
来到井边的时候劳拉特意留意了一下史密斯家的动静,她有点担心还会有熊孩子突然冲过来和她抢井桶。不过史密斯太太和家里的几个大点的孩子大概也都出门了,所以劳拉只听到他们家五岁的小女儿正在哄只有三岁的小弟弟的声音。
说起来史密斯一家的孩子是真的多,这也是他们家会这么穷的缘故。假如他们家的孩子能少一点,那他们的日子肯定会好过点,至少不用继续住马厩间。
不过劳拉知道他们就算有办法绝育,也绝对不会少生孩子。因为这里的孩子只要长到四五岁就能成为家里的劳动力,再大点之后还能去外头工作赚钱。穷人们自己赚不到钱,就只能寄期望于孩子们身上,希望他们能够多赚点钱让全家能过上好日子。
可惜这种期盼绝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实现,孩子们生出来都不是吃空气长大的,他们一开始就可以把家里吃垮了。哪怕后来全部长大成人,在底层阶级生活的孩子能够从贫困中挣脱出来的也是少之又少。
劳拉在心里感叹了一句世道简单,然后蹲在地上迅速的搓起了自己的内衣,在大庭广众下洗贴身衣物,她也是有点小害羞的。
洗完衣服后,劳拉照例把衣服挂在了壁炉边上,然后她看了看外面的太阳,估摸着距离中午还有三四个小时,就把靠近壁炉的餐桌拉到了朝南的窗户边上,然后拿出了早上买的纸和笔墨。
那叠好的纸劳拉没有用,她拿的是那叠泡过水的纸,好的纸她准备寄稿子的时候再用。毕竟一百张只是听起来多而已,其实用起来是非常快的,劳拉记得自己上中学的时候,每个月就要用掉一本这么大的草稿纸,所以每次都要一堆一堆的囤草稿纸。
将纸摆好后,劳拉又从小盒子里拿出了那只价值五便士的钢笔看了看,然后有些笨拙的沾了点墨水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是的,这时候还没有后世那种吸水钢笔,所以写字只能沾着墨水来写,使用起来特别的麻烦。
从这点上来看,用铅笔会好一点,而且铅笔还非常的便宜,五便士能买一打。但是劳拉对铅笔在纸上写字的沙沙声特别敏感,所以最后她还是决定用钢笔,不然写几个字她就得用手挠挠耳朵,那就一辈子别想写好一本书了。
又写了几行字后,劳拉就适应了使用这种钢笔的节奏,然后她静下心来,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下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准备写的第一篇故事的名字《变装记》。
变装记,顾名思义讲述的是一个由于变装而引发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女主人公苏珊娜原本是一个贫穷的卖花女,机缘巧合下,她在一家歌剧院后面的小巷子里捡到了一个礼品盒,盒子里装得是一条漂亮的长裙,还有一双时新的小皮鞋。一开始苏珊娜打算把裙子和皮鞋卖掉,好换点钱支付下个月的房租。可是那条裙子和那双皮鞋实在太漂亮了,而她从未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鞋子,所以苏珊娜决定穿着它们出去逛上一圈再将它们卖掉。而这个决定彻底的改变了她的人生,让她从卖花女变成了……
“呜呜……呜呜……”
水壶里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烧开了,发出了急促的鸣叫声,劳拉的思绪顿时就被打断了,眼看里面的水就要从壶嘴里涌出来,她只好赶紧丢下笔跑过去将水壶拎了起来。
现在劳拉终于有热水喝了,但是她的心情却有点烦躁,因为她非常不喜欢自己码字的时候被打断思绪,这会让她接不上自己的思绪。
幸好这次要写的大纲已经在劳拉心里翻来覆去修改了一段时间,因此不至于被打断就忘记什么重要的内容,只是一时半会儿她也写不下去了,所以劳拉干脆掏出柜子里的粗茶叶,给自己泡了一杯茶。
劳拉只好重新往水壶里灌了一些水,然后将水壶放到了壁炉里的铁架子上。壁炉里的火很旺,但想要煮开一壶水也需要一些时间,劳拉就在这个空档里将屋子收拾了一遍,然后拿着替换下来的内衣下了楼。
之前她都是在屋内洗衣服的,坐在壁炉边上,边洗边烤火,确实是比较温暖,但是倒底不怎么方便。一只水桶就装那么点的水,想要多漂洗两遍衣服,水就不够用了,非得重新下楼提水不可。洗完了衣服倒水也不容易,这里的居民污水都是直接从窗户往外倒的,劳拉做不来这种事,只能自己端着污水去楼下倒。这么一来一回个两三次,能累死个人。
所以劳拉想想还不如直接去楼下洗,洗两件内衣花不了多少时间,何况今天天气很好,所以就算院子里比较阴森,也不至于会太冷。
来到井边的时候劳拉特意留意了一下史密斯家的动静,她有点担心还会有熊孩子突然冲过来和她抢井桶。不过史密斯太太和家里的几个大点的孩子大概也都出门了,所以劳拉只听到他们家五岁的小女儿正在哄只有三岁的小弟弟的声音。
说起来史密斯一家的孩子是真的多,这也是他们家会这么穷的缘故。假如他们家的孩子能少一点,那他们的日子肯定会好过点,至少不用继续住马厩间。
不过劳拉知道他们就算有办法绝育,也绝对不会少生孩子。因为这里的孩子只要长到四五岁就能成为家里的劳动力,再大点之后还能去外头工作赚钱。穷人们自己赚不到钱,就只能寄期望于孩子们身上,希望他们能够多赚点钱让全家能过上好日子。
可惜这种期盼绝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实现,孩子们生出来都不是吃空气长大的,他们一开始就可以把家里吃垮了。哪怕后来全部长大成人,在底层阶级生活的孩子能够从贫困中挣脱出来的也是少之又少。
劳拉在心里感叹了一句世道简单,然后蹲在地上迅速的搓起了自己的内衣,在大庭广众下洗贴身衣物,她也是有点小害羞的。
洗完衣服后,劳拉照例把衣服挂在了壁炉边上,然后她看了看外面的太阳,估摸着距离中午还有三四个小时,就把靠近壁炉的餐桌拉到了朝南的窗户边上,然后拿出了早上买的纸和笔墨。
那叠好的纸劳拉没有用,她拿的是那叠泡过水的纸,好的纸她准备寄稿子的时候再用。毕竟一百张只是听起来多而已,其实用起来是非常快的,劳拉记得自己上中学的时候,每个月就要用掉一本这么大的草稿纸,所以每次都要一堆一堆的囤草稿纸。
将纸摆好后,劳拉又从小盒子里拿出了那只价值五便士的钢笔看了看,然后有些笨拙的沾了点墨水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是的,这时候还没有后世那种吸水钢笔,所以写字只能沾着墨水来写,使用起来特别的麻烦。
从这点上来看,用铅笔会好一点,而且铅笔还非常的便宜,五便士能买一打。但是劳拉对铅笔在纸上写字的沙沙声特别敏感,所以最后她还是决定用钢笔,不然写几个字她就得用手挠挠耳朵,那就一辈子别想写好一本书了。
又写了几行字后,劳拉就适应了使用这种钢笔的节奏,然后她静下心来,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下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准备写的第一篇故事的名字《变装记》。
变装记,顾名思义讲述的是一个由于变装而引发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女主人公苏珊娜原本是一个贫穷的卖花女,机缘巧合下,她在一家歌剧院后面的小巷子里捡到了一个礼品盒,盒子里装得是一条漂亮的长裙,还有一双时新的小皮鞋。一开始苏珊娜打算把裙子和皮鞋卖掉,好换点钱支付下个月的房租。可是那条裙子和那双皮鞋实在太漂亮了,而她从未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鞋子,所以苏珊娜决定穿着它们出去逛上一圈再将它们卖掉。而这个决定彻底的改变了她的人生,让她从卖花女变成了……
“呜呜……呜呜……”
水壶里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烧开了,发出了急促的鸣叫声,劳拉的思绪顿时就被打断了,眼看里面的水就要从壶嘴里涌出来,她只好赶紧丢下笔跑过去将水壶拎了起来。
现在劳拉终于有热水喝了,但是她的心情却有点烦躁,因为她非常不喜欢自己码字的时候被打断思绪,这会让她接不上自己的思绪。
幸好这次要写的大纲已经在劳拉心里翻来覆去修改了一段时间,因此不至于被打断就忘记什么重要的内容,只是一时半会儿她也写不下去了,所以劳拉干脆掏出柜子里的粗茶叶,给自己泡了一杯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