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醒来,顾南乔是被墨玉珩喊醒的。

    昨晚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总之醒来时,她躺在大石头上,身上盖着墨玉珩的外衣,天边泛着鱼肚白,她把墨玉珩的衣裳还给了他,自己则是跑去河边,对着河面,打理起了三千青丝。

    墨玉珩第一次知道那双纤细的小手不仅能下厨、采药、做衣裳,现在还能当梳子使。

    顾南乔的头发乱蓬蓬的,在她用手指的打理下,很快又变成了两条麻花辫。

    虽然没有梳子梳的那么规整,一丝不苟,但是这样的顾南乔,更是多了几分凌乱的美感。

    不知墨玉珩从哪里租来了一辆驴车,把黑熊和背篓放在车上后,来不及吃早饭,直奔县城而去。

    到了城门口,在排队检查时,顾南乔一抬头就看到了城墙上邻水县三个大字。

    两人进城时,太阳已经从东边露出了半个圆脸,一进城,墨玉珩便带着顾南乔直奔县城最大的酒楼而去。

    墨玉珩对县城很熟悉,专门挑着偏僻的巷子走,这样能节省时间,见顾南乔眼睛一直往热闹的集市瞄,墨玉珩好笑道“等会儿就带你去逛街,现在咱们还是先把黑熊卖了。”

    他们一行人带着黑熊和硕大的灵芝,很容易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

    顾南乔点着头,闻到了街上飘过来的食物香味,馋的她直咽口水。

    县城最大的酒楼名为广聚轩,墨玉珩熟门熟路的带着顾南乔到了广聚轩的后门。

    那里停着许多辆驴车,几个小二跑来跑去的忙活着,见到墨玉珩驾着驴车出现,一个管事模样的人迎了上来。

    “墨公子,您这是又猎到了什么好东西?”

    墨玉珩“没什么,就是一头黑熊。”

    “黑熊?”管事惊讶的道“墨公子运气还真好。”

    满脸羡慕的看着墨玉珩。

    能不羡慕吗?

    黑熊可不是山鸡野猪这些小猎物,在山里走一遭就能猎到不少。

    猎黑熊,不仅需要技巧,更需要的还是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