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庄千北醒后,第一眼看见的是粉色窗帘。

    房间里安静,外面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窗外的麻雀聚在一起开早会,楼下有人在交谈,小区里的流浪猫一声接一声地叫。

    庄千北伸个懒腰,抓抓头发。

    她记得昨晚陈思瑶有事没去酒吧,那她是怎么到这儿的?

    庄千北虽然酒量不行,但是有个优点,就是不断片。起床走到门口,已经把昨晚的事回忆得八九不离十。

    她记得自己打了个车,接着听着酒吧里柔和的音乐,困意上涌睡着了,然后……

    走到客厅,第一眼看见沙发上的一双修长的腿,视线往上,这不是昨晚酒吧的老板吗?

    ……

    两秒钟之后,庄千北倒吸一口冷气,以最快的速度回房关门。

    完了完了,昨晚她错把那老板当成陈思瑶,把人家腿毛给刮了!

    这可怎么办?

    情急之下,庄千北给闺蜜打了个电话。

    接到电话的时候,陈思瑶正在给男朋友买早饭。

    “喂,北北,你怎么起得这么早?”陈思瑶问。

    庄千北背靠着门说:“瑶瑶,大事不好了,昨天晚上我把你哥……”

    说到一半,庄千北觉得刮腿毛这件事实在是荒唐,有点说不出口。

    断句断在这里,陈思瑶很难不自主想象,在庄千北往下说之前抢先说:“你和我哥,你俩不会那个了吧?”

    这俩单身狗,酒吧朦胧昏暗的气氛之下看对了眼,就此开展一段美好姻缘,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这么一想,陈思瑶觉得他们俩还挺配,他哥二十七了铁树还没开过花,虽然是钢铁直男,在感情方面迟钝了一点,不过赚钱能力还可以,配得上她闺蜜。

    “什么啊,我是说,”庄千北不自觉降低音量,像是怕客厅的人被吵醒,“我昨晚把你哥的腿毛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