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没想到,弗里德曼告诉他,科伊尔的父母,都是搞材料学实验的学者。

    通过科伊尔的关系,应该会有收获。

    结果被弗里德曼说中了,科伊尔通过父母的关系,找到了一位麻省理工毕业的化学博士。

    这位博士以前跟科伊尔的父母,在同一个实验室待过。

    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自己出去搞了一个实验室,开始做独立的实验研究。

    虽然在规模上,比不上原来的实验室。

    但是,该有的设备,都还是有的。

    最起码,能够满足陈舟的需要。

    当然,这个实验室并不是说陈舟完全接手了。

    他也没有那个钱。

    陈舟只是“注资”了一些,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实验室的决定权,并且获得了实验室的“独立”使用权。

    实验室最终的归属,还是那位化学博士的。

    这个“独立”使用权,也就是说,陈舟有权在实验室内,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做自己独立的课题实验。

    而实验室的任何人员,无权干涉。

    并且,陈舟所做课题实验的任何成果,都属于陈舟个人所有。

    实验室无权将这些研究成果,占为己有。

    陈舟猜测,这位化学博士之所以会同意这样的条件,主要还是看他是一位数学家和物理学家,并没有材料学方面的突出表现。

    至于43所那个材料学看他,可是属于保密项目的,这位化学博士自然不知道。

    所以,这位化学博士就当做收点钱,和他这样已经名声在外的数学和物理学大佬,结个善缘。

    至于,最终是不是会出什么研究成果,陈舟觉得这位化学博士,压根就没有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