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喜欢的人,也刚好喜欢上我。

    记得这是我小学三年级捡到那把老旧茶壶,错把它当成神灯而许下的第一个愿望。自此之後,没有任何变化,我平淡无奇地来到二十五岁。

    我目前在一间能眺望台北101的大型企业担任小小内勤。每天都安分守己默默工作,不求有最好的表现,只希望能平安度过年度裁员。

    「今天的额度,午餐还可以吃猪排盖饭。」我看着钱包里仅剩的钞票,默默地握拳小小欢呼,熬过这天,明天就会发薪水了。

    这时,我身边的nV同事已经预备要冲向门口。

    没错,他来了。他踏进公司的那一刻,总会有人想抢第一个跟他say早安。

    现在被晚辈围绕崇拜,被长辈托付重任的男人叫做「杨启胜」,人如其名是位於人生胜利组金字塔顶端的JiNg英人士,今年二十七岁,虽然b我晚进公司,但却是被高层挖角,万众瞩目的超强员工。他也不负众望以飞快的速度升上了部门组长一职。

    除了有张让同X恨之入骨的帅气外表、耀眼到令我感到碍眼的笑容、那圆滑的处事态度以及高效率的工作方式之外,最最最让我震惊的是,他竟然是个会帮助弱小同事处理工作的大好人。

    没错,那个弱小无能同事就是我。

    「天开,这些我已经整理好了,待会你就交给林主管。」

    我无耻地要杨启胜帮我完成工作。我原先打定的计画,是如果我的工作能让他熬夜加班,睡眠不足让他顶个黑眼圈,甚至影响到今天的工作就好了。

    然而突破员工包围,走向我,将资料递给我的杨启胜,还是这麽耀眼。闪到我只能半眯着眼。

    「谢谢,不好意思,还让你加班帮我的忙。」我赶紧起身,双手接下这份大礼。虽然心里想要他出糗,但我并非真的讨厌他,只是出於丑陋的忌妒心。

    对於我们这种不起眼也不受欢迎的配角来说,耀眼的主角本来就是我们的天敌。因为对方太过亮眼,以至於我们只能沦为领便当的配角。

    所以不管那一年的戏剧表演,我千篇一律都是演背景的树木,没有例外。

    杨启胜似乎看我久久没说话,就随意开了话题。

    「小事。对了,你上次推荐的那间日式餐厅我去吃了,味噌汤很好喝呢。」

    我惭愧地撇过头,「这样啊,你喜欢就好。」我可是故意介绍了难吃的店给他吃,想必他也觉得难吃只有味噌汤可以称赞吧。

    「哪间日本料理啊?不如中午我们也去吃?」旁边的nV同事A说着。

    「人事部门来了新人,说中午要办迎新会,启胜要参加吗?」旁边的男同事B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