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突然加重了语气:“犹警官,请你回答我的问题。”

    犹文太:“其实是有的。”

    叶枫:“请问有多少个男人与她有过类似的记录呢?”

    犹文太:“大概有五六个吧。”

    法庭内顿时引起一片哗然,法官迫不得已敲响了木槌:“肃静!肃静!”

    叶枫:“既然有五六个,那你所谓怀疑的对象应该有五六个才对……为什么你只怀疑我的当事人呢?哼!”(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很大)

    犹文太稍微往后靠了一点,显然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到了,但是他仍然很冷静地回答着:“因为死者与被告之间的开房记录相对而言是比较多的。”

    “比起其他五六个神秘人物都要多很多,根据侦缉学的研究报告所指出,被告的嫌疑是最大的,所以我就率先第一个选了他。”

    叶枫得意地笑了笑,望向法官,脸上充满着挑衅的神情质问着:“那么我只想问你一件事情,在逮捕被告之后,你还有没有接着调查其他的神秘人物?”

    “最起码有五六个,你哪怕调查一个也可以,问题是,你有没有去做这些工作?”

    犹文太犹豫了,

    他朝控方投向求助的目光。

    叶枫乘胜追击:“犹警官,请你立刻回答我的问题。”

    犹文太灰溜溜地说:“没有。”

    叶枫:“为什么没有?”

    犹文太:“嫌疑人抓到了,控方已经起诉他,我想其他嫌疑人不太可能是凶手了吧?”

    叶枫:“换言之,当你逮捕被告那一刻开始,你就已经认定了我的当事人就是杀人凶手对不对?”

    犹文太:“是的。”

    叶枫:“犹警官,我希望你明白一件事,任何一个嫌疑犯,只要法庭未曾对他定罪,或者没有宣判他是有罪的,他都只能是嫌疑犯,而不是杀人犯。”

    “你刚才回答我的那一番言论里,已经触犯了《警务人员专业守则》第一百十二条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