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得益于稿酬制度的良好发展,在这一时期里作家的稿费标准都很高,著作稿每千字为4元、6元、8元、10元、12元、15元、17元。

    也就是说作家写一部长篇小说,轻松都能赚上千元,甚至是数千元。当时有个口号叫做“一本书主义”。

    老舍、张恨水、艾青、吴祖光等人,都在50年代初用稿酬在京城买了自家的四合院。

    不过这种好日子,等到了一九五八年,形势就急转而下了,自一九五八年起,稿酬制度直接对半砍。

    也就是说以前能拿十块稿费的,等到时候只能拿到五块。

    不过这比起后来,也算是好的了。

    再往后,就没有稿费这一说了,完全就是免费……

    ……

    想想以后,

    吴有德突然又感觉自己这还算不错!

    沾了时代的光了,如果此时不是一九五二,而是一九六二年……

    呵呵~~

    吴有德没有怎么多想就选择了山海的《大公报》,价高者得嘛!

    每千字能多赚两块,何乐而不为?

    晚上吃完饭,他就开始整理书稿,这几天他又口述了好几章节,秦淮茹白天在家都已经誊抄完毕。

    吴有德估摸了一下,大概得有五万字。

    不少了,按照千字十块来算,这五万字可就是五百块。

    再加上之前投稿的那两万字,一共就是七百块。

    不错,等过几天稿费到了,自己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扯电线,拉电灯了。

    想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