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五百斤的大胖子被人活活剥了皮。

    它身上的血肉犹如肿瘤一般,随着步伐来回颤抖涌动,每走一步,地上都会留下一道散发恶臭的猩红脚印。

    这只诡异实在是太胖了,他从走廊中出现,几乎一个人就堵住了整个走廊,手臂,腿部紧贴走廊墙壁,划出道道血痕。

    见到诡异的出现,马文彬顿时脸色狂变,他急忙对方休道:“方休,诡异已经出现,无论你我之间有什么仇怨,现在都最好联手对付诡异,面对诡异,只有人类才是同一战线。”

    方休点了点头道:“确实应该联手,不过......是我和它联手。”

    马文彬心中突然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下一秒,只见方休的银色发丝猛地变长,然后将自己全身上下包裹的严严实实。

    一时间,他仿佛变成了那些黑发诡奴,只不过他是银色的。

    当方休全身都被银色笼罩后,马文彬顿时感知到,方休身上属于人的气息消失了。

    准确的说,人的气息全部被银发隔绝在内,裸露在外的气息自然就是发诡的诡异气息。

    见到这一幕,马文彬当场就愣住了。

    “卧槽!”

    还能这种操作?

    看着缓步朝自己走来的血肉诡异,以及方休,马文彬急了。

    此时的他算是彻底陷入死路,左边有方休,右边有血肉诡异,两人堵死了走廊两端,马文彬被夹在中间,无路可逃。

    他面露濒临死亡的疯狂之色,最后竟一咬牙选择朝血肉诡异冲了过去。

    他的想法很简单,之前与方休交手半天,也奈何不了对方,所以与其选择方休作为突破口,倒不如选择这名未知的诡异。

    说不定这只诡异没有看起来那么强呢?

    马文彬身化血人,犹如一道血影一般疯狂朝血肉诡异冲去。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