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景致不知道怎么面对那荒唐的一夜。

    第二天一早,她小心翼翼的从他怀里钻出来,换了衣服就跑。

    又不能回黎家,只能去死党江暖暖那边先躲个几天养养身体。

    江暖暖开门看见她的时候,还笑话她,说她走路的样子感觉整条腿都在发抖。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黎景致气的半天没说话。

    在江暖暖那儿养了好几天,身上的吻痕还是没消干净,黎景致实在没法子,让江暖暖给她弄点药膏抹抹。

    满脖子的吻痕,她怎么出门?

    记得那天一早,她慌乱的陵家跑出来的,路人看她的眼神都带着同情,好像她经历了什么惨无人道的虐待似的。

    江暖暖笑的前仰后合,却还是给她买了些去淤青的药回来。

    “也不知道有没有用,用外伤药去擦吻痕的,还是第一次见。”江暖暖说着,又笑翻了,“看来小别胜新婚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你们三年没见,陵懿是不是憋了三年的分量一次性都给你了?陵懿体力挺好,肺活量也挺大的啊,啧啧啧,你这满身都是吻痕,他可真能折腾。”

    黎景致脸颊通红,“你瞎说什么呢,我跟他结婚的原因你也不是不知道。”

    江暖暖放下药膏,耸了耸肩,“景致,你呀,就是太好说话了,性格太软。当年要是我,死都不会妥协的。”

    当年,也是一场酒宴。

    黎家败落,黎父四处求人注资,每场交际酒宴都必定到场。

    那时候黎景致接到电话说黎父喝醉了,让她去接人。结果还没接到黎父,却被陵懿一把抓住,摁在床上,夺走了她的贞洁。

    到今天,黎景致也没想明白,到底是自己走错了房间,还是通知自己的人说错了房间号。

    那时候的黎景致刚上大学,还是个娇嫩的学生,发生了那件事之后,吓得魂不守舍,幸好江暖暖一直陪着她。

    “嫁给一个强女干你的人,你心里也委屈吧。”江暖暖也叹了口气。

    黎景致顿了顿,神色暗淡,“那时候,我也没得选。”

    那时候黎氏落魄不堪,嫁给陵懿,至少还能挽救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