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谭越办公室中,翟全和谭越分坐沙发两侧。

    中间的茶几上摆着一份合同,关于翟全演唱《悟空》之后的分成合同。

    并没有走特殊制式合同,正常的分成合同,只是谭越嫌麻烦,让人把合同从法务部拿了过来。

    歌曲所获收益是和公司二八分成,谭越和翟全占二,公司占八。而谭越作为词曲创作人,对歌曲的贡献自然要远超演唱者翟全,谭越占剩余的一点五,而翟全占零点五。

    加上谭越当初签的合同,《悟空》也是他创作作品,可以拿走一成分成,所以谭越最后能入账《悟空》全部利润的两成半。

    翟全拿起笔,直接合同上签下了名字。

    谭越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翟全道:“谭总,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再去录音棚试一次。”

    昨天回去之后,翟全就按照谭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几个瑕疵没了后,他唱起来都感觉上升了一个档次,心中不由又对谭越升起浓浓的敬佩。

    他要是能有谭总一半的才华,恐怕现在都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了。

    谭越哈哈笑道:“随时都可以,就现在吧?”

    “好。”翟全高兴的点了点头道。

    翟全唱的《悟空》不错,而且私下很刻苦,对《悟空》的理解领悟很快,进步颇大,到了后来,谭越已经指点不了什么了。

    《欢乐喜剧人》广告费五千五百万,着实刺激了一把陈子瑜,陈老板几乎是一有时间就跑到演播厅节目录制现场“监工”。

    谭越就比较轻松了,大家都已经适应了《欢乐喜剧人》的节奏,节目组运转的很快,很多拍摄部分可以一遍过,甚至谭越直接就让副导演上手拍摄。

    毕竟他是节目部门总监,不可能凡事亲力亲为,以后节目部门也不会只有一档《欢乐喜剧人》。

    周五,《欢乐喜剧人》第四期拍摄完成,送到剪辑室让老李去剪。

    周末,谭越在家休息。

    卧室中,很安静,只有轻微的呼吸声。

    谭越睡到自然醒,眼皮微微动了一下,然后才睁开眼睛,看着洁白的天花板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