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佳怡拨通了老李的电话,“李总,情况我已经了解过了,你把临床实验的材料寄给我看看,如果证实确有疗效,不用董事会讨论,不就是药品的广告宣传吗?到时候我可以表态支持。”

    “这个----,临床实验数据在省中医研究所,不在我们手里,恐怕有点费劲呀!”老李觉得为难。

    “这有什么费劲的?当时你们是花钱引进技术吧?对方应该毫无保留地把临床实验资料交给你们,不用再花一分钱,你若要不来,咱们可以昌达控股的名义向对方索要。”叶佳怡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处理这样的问题,一点也不犯怵。

    “叶总,我先问问情况,再跟你联系。”

    老李马上跟省中医研究所联系,对方告知,因为时间比较久远,临床试验资料已经很难找到,这让老李非常着急,但他没有别的办法。

    叶佳怡认为事情没有这么复杂,作为一个药品的临床试验资料,虽然时间稍微长了一点,但也不过七八年,这么重要的技术文件,中医研究所一定有存档,怎么可能找不到?里面必定有蹊跷。叶佳怡跟关云天商量,决定以昌达控股的名义向中医研究所发律师函。

    赵律师一直是昌达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重组新锐药业以后,他的律师团队现在又成了昌达控股的法律顾问,叶佳怡把情况向赵律师做了说明,“那是原新锐药业公司花钱购买的技术资料,属于技术转让的一部分,我们希望把它要回来,哪怕是复印件也可以。”

    “叶总,法律事务由我们负责,我马上安排人手向对方发律师函,不过你最好让新锐药业把以前付款的发票或收据找出来,如果中医研究所对我们的律师函置之不理,那就只能采取法律行动,到时候技术转让的付款收据或发票就是证据。另外,让新锐药业公司把当时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传真过来,以备不时之需。”

    叶佳怡把情况反馈给新锐药业的李总,“这样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产品考虑,一旦药品的疗效得到确认,昌达控股将投入巨资进行广告宣传,如果市场前景不错,还可以投资扩产。”叶佳怡解释道。

    “叶总,需要我们怎么配合,请你尽管吩咐。”老李的确是个想干事的人,只要能将他们为之付出大量心血的药品推向市场,他愿意跟新公司的董事会无条件合作。

    “请你们找出当时的技术转让协议,并传真过来,另外,技术转让的付款收据或发票也要找出来,除了这些,其他事情由我们来处理。”

    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没有任何消息,叶佳怡向赵律师建议,让他们派人专程去一趟中医研究所,当面跟对方交涉。

    赵律师带着一名助手亲自前往中医研究所,找到他们的对外合作部门,说明来意后,对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昌达控股有点小题大做了,不就是临床实验资料吗?怎么还把律师派来了?这是想打官司呀!”

    “不知你们收到我们发来的律师函没有?我们过来核实一下,倒不一定非要打官司。”赵律师解释道。

    “律师函收到了,我们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通过律师发函的方式索要那份技术文件?”看来中医研究所有点多心了。

    “据说新锐药业的李总曾打电话向你们索要过,在没有得到回应的情况下,才让我们出面。”

    “我们听说老李的新锐药业公司被兼并重组了,他要这个干什么?”对方说出了没有回应老李的原因。

    “准确地说,不是老李索要这份文件,而是重组后的新公司需要这份技术资料,我们代表的就是昌达控股公司。”赵律师道。

    “哎呀,过去了七八年的东西,现在找起来也是费劲。”对方开始耍赖了。

    “省中医研究所是一家非常正规的科研单位,我们相信这样的技术文件一定有存档,找起来应该不费事。没关系,你们慢慢找,我们在附近找个宾馆住下来,每天过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