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江若云照例跟着郑氏去交稿子,掌柜的笑得很是亲切,把上个月的分红给了郑氏,说道:“青衫先生要是有空,可以再多写一本同类型的,这段时日同类型的层出不穷,但卖的都没有青衫先生的话本子卖得好,因此我考虑这同类型的还不如青衫先生亲自来写,赚取这波红利。”

    郑氏有些惊喜地看向江若云,觉得这样也行,这样就能拿两份稿酬了。

    这段时间她在写稿子的同时也买了不少话本子回去看,发现很多同类型模仿她的,写的真不怎么样,让人一看就能猜到结果。

    一开始她写的文就是这样的,幸得有四弟妹指导,她才能赚这么多钱。

    如今也算是摸到了一些窍门,再写一本不是什么大问题。

    “好的,回去我就跟青衫先生提一提,多谢掌柜的。”

    拿了钱,两人又挑了几本话本子带回去看,刚要离开,却在书架后看见偷偷摸摸的李文光。

    江若云不免翻个白眼,怎么感觉每次来书铺都能遇得到李文光?

    自从上次看见他们两口子在书铺门口吵架之后,一直在忙生意,就没再见过这两口子,没想到这会儿能看见李文光在书铺偷偷摸摸跟做贼一样。

    “妹夫这是做什么?”

    江若云调整了一下表情,笑眯眯地看着李文光。

    一段时间不见,李文光看上去很是落魄,衣裳上全是补丁,脏兮兮的,要不是头发还算齐整,她都要以为这是个来要饭的。

    李文光也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遇见江若云,自己衣衫褴褛落魄至极,而江若云却光鲜亮丽,好像比以前更好看了。

    明明是亲姐妹,怎么家里那黄脸皮就比不上她呢?

    明明江若云年纪更大些,但要是让她们两姐妹站在一起比较,肯定是江若云更年轻一些。

    “我……我就是来书铺看看……”

    李文光明显在做坏事,看上去就很心虚,眼神四处乱瞟,担心被人发现似的。

    江若云眼尖的发现他衣领处露出书本的一角,弓着腰想藏,却还是露出一个印子。

    但江若云不想多管闲事,只当做没看见,说道:“那你忙,我们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