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熙宁变法(2/4)
嘉佑三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
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
治平四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希望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统治危机。
神宗遂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非常信任和器重王安石。
熙宁元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国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并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
王安石认为:北宋国家贫苦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
农民之所以贫苦和不能从事生产,一方面是由于官僚富豪兼并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
因此,最好的理财富国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
他也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神宗采纳王安石的相关主张,并要求其尽心辅佐。
熙宁二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便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
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募役法、保甲法。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并改革科举制度。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
本来就精神的历朝皇帝和重臣们这下更加亢奋了,纷纷问俞悦能不能仔细地说说这些改革的具体措施。
俞悦:“......”
俞悦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不是,祖宗们,你们这是要我007啊,这种事可不兴做,一条条说完我今天还睡不睡了。
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
治平四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希望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统治危机。
神宗遂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非常信任和器重王安石。
熙宁元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国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并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
王安石认为:北宋国家贫苦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
农民之所以贫苦和不能从事生产,一方面是由于官僚富豪兼并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
因此,最好的理财富国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
他也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神宗采纳王安石的相关主张,并要求其尽心辅佐。
熙宁二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便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
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募役法、保甲法。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并改革科举制度。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
本来就精神的历朝皇帝和重臣们这下更加亢奋了,纷纷问俞悦能不能仔细地说说这些改革的具体措施。
俞悦:“......”
俞悦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不是,祖宗们,你们这是要我007啊,这种事可不兴做,一条条说完我今天还睡不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