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沈墨从李爱火的手中,接过那把永远都无法发射出子弹的枪后,不由得眉头一皱。

      这支老式左轮,枪管,枪把,和枪口,都散落着白色灰尘,而且闻上去,还有一股怪味儿。

      “这就是你的配枪?”

      沈墨疑惑地发问。

      这种老式左轮,起码是二十多年前的产物了,现在还在服役?

      “这是我爹的配枪。”

      李爱火连忙解释道。

      “那你爹呢?”沈墨立即对眼前的李爱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一边发问,一边用袖口清理左轮枪上的白色粉末。

      李爱火指了指手枪:“我爹粘在上面呢。”

      “那些白色的粉末,就是我爹的骨灰。”

      咔哒——

      沈墨吓得手抖了一下,老式左轮直接掉在桌上。

      只见李爱火,眼神复杂地看向桌子上的陈旧手枪。

      这把枪,就好像一个火种,一个从天上偷下来的火种,而他,正是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要用这“火种”去点燃蓉城最阴暗的环境。

      沈墨低头看去,他以前有过一把格洛克手枪,那把手枪的质感很好,即便是放在现在,还有军队在使用,所以他对枪也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感。

      一把枪,如果频繁使用,那么它的枪管一定锃亮无比,别的地方可以不保养,但是枪管一定要干净。

      可是眼前这把老式左轮,仔细瞧去,枪管甚至还有铁锈。

      这种枪,很明显不能发射子弹,跟街边的玩具枪一样,只能拿在手里装装样子罢了。

      “李爱火,你还是不够信任我。”

      “这把枪,应该不能开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