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陈设颇为简单,两张木床横放,前头摆着一张漆皮脱落的老四方桌。

    在桌子前头,只见一道身材瘦削,面相斯文,眉宇间与方宣有着三四分相似的少年,正工工整整的扎着马步。

    少年脸色苍白,额头上满是汗水,扎着马步的双腿颤颤巍巍,纯靠一口气在咬牙坚持。

    “阿哥,你回来哩?”

    听到声响,少年抬起头看向方宣,稚嫩的脸上顿时透出一抹欣喜亲切。

    他叫方礼,年值十五六岁,是方宣的亲胞弟。

    方宣没有回话,而是侧头看了一眼油灯下紧合的书本,再看了一眼挂在不远处,捆着红绳的一挂腊肉和猪脚。

    他的脸色,渐渐变得难看了下来。

    “再过几日就是府试,你不在这个时候抓紧看书,你在干什么?

    还有,那腊肉和猪脚,是我让伱送给城南荀夫子,当作拜师的束脩,为何还在家里?”

    方宣声音沉了下去,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方礼怯怯的缩了缩脑袋,一般阿哥这个语气的时候,可就代表他要挨揍了。

    “阿哥,我觉得读书没什么用,还是练一把子气力功夫,将来和你一样,甭管谁见着你都得叫声爷,那才威风.”

    方礼在脸上挤出一抹强笑,故作轻松的开口。

    不等他一句话说完。

    啪——!!!

    一记大耳刮子狠狠扇在了方礼的脸上,打得他头昏眼花,眼冒金星,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威风?”

    方宣气笑了,一把扯开胸前的衣襟,露出里面纵横交错的新老伤疤,抓起方礼的头发就旱地拔葱般提了起来,摁在自己面前。

    “你给老子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你所谓的威风,是老子拿命换来的!就你杀只鸡都下不去手,也想要这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