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大家以为金龙电脑是金龙科技集团的,但是实际上,金龙科技集团是金龙科技集团,金龙计算机集团是金龙计算机集团。

    金龙科技集团没有金龙计算机集团哪怕1%的股份,也不拥有任何的计算机相关的技术,仅仅是金龙计算机集团的销售商,只不过外人不知晓罢了。

    而金龙计算机集团却拥有金龙科技集团30%的股份。

    当然,金龙科技集团哪怕分到手,每年的金额也非常大。

    而关于金龙科技集团赴美上市,却是刘韬主动提出来的。

    因为港府现在无法给予金龙科技集团足够的支持,一旦竞争对手真的动用了一些特殊的手段,把他们排斥出日本市场、欧洲市场或者是北美市场,现在他们根本没有有效的反制手段。

    但是如果金龙科技集团在美国上市,那么任何对金龙科技集团采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是对美国股民利益的侵犯,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去说服美国政府出面,帮他们对相关企业进行报复。

    现在对于金龙电脑而言,美国市场是第一大海外市场,欧洲市场则是第二大海外市场,日本则是第三大海外市场。

    至于华夏市场,一年就是几千台销量,还差得相当远。

    刘韬做出这个决定,也是因为《美日半导体协议》给他的启发。

    这么做既是为了拉拢更多人,形成利益共同体,同时也是一份投名状。

    毕竟在这一块市场上,现在竞争很激烈。

    除了金龙电脑外,还有日本的电脑,美国的电脑,大家彼此竞争着。

    美国政府一向乐于为自己的企业出头,无论是六七十年代的电视机产业,还是现在的半导体产业,美国政府都出面向日本政府进行了施压。

    比如《美日搬到提醒协议》,就是美国政府的最新成果。

    刘韬也是要避免,美国的同行采用同种方式,用来打击金龙电脑。

    而一旦金龙科技集团在美国上市,那就不一样了,涉及到的利益可大得多,国会山那些股神,真当他们真的是股神?

    无非是利益交换而已。

    金龙电脑的竞争者,除了日本索尼等电脑品牌外,还有美国的苹果、IBM等企业。

    像IBM,堪称有史以来市值最高的公司,其市值在1967年曾达到1928亿美元巅峰,而要知道当时美国全国的GDP仅为8300亿美元。到1974年,IBM生产的计算机数量是世界上其他所有计算机厂家生产总量的4倍,成为计算机行业绝对垄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