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完后,派去所刚巧抓到了开吉普车逃跑的那伙人,那伙人这时才着急说:“还有两个人在洞里没出来!”

    事儿闹大了。

    为了找到这两名盗墓贼,管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当时挖了30多米深都没看到人。

    仅动用的土方就有14000多方!花了十几万!

    事后看,这就是傻子行为。

    两人藏在12米深的避难洞内!

    可他们却指挥挖土机,从另一头向下,挖了30多米深。

    我这两同行,本来能活下来,是硬生生被耗死了....

    因为等待时间过长,耗干了氧气,窒息而亡。

    肯定有人说,盗墓贼不值得同情,都是垃圾人,不值得救,死就死了。

    是,我不反驳。

    但你要么干脆别救!费了大功夫,花了那么多钱,最后因为不了解,把两人硬耗死了,这样对?

    后来<<光明报>>登了:“经过商讨认定,涉及到的几名人员不算渎职,此次事件应当属于意外事件。”

    我不同意,就算到了现在,我也要为那两名同行说句话。

    这不是意外事件,这是管所那三个人的渎职!

    他们不当回事儿,一个姓郑,一个姓马,一个姓赵。

    盗墓贼的命也是人命,人命关天,为什么一开始不当回事?

    如今这几人已经退休,我估计,他们早就忘了,每月拿着公职人员的退休金,肯定过的很舒服。

    算了.....

    话说回来,在盗洞挖到了十几米时,倒上来的土越来越干燥,把头看到后皱眉说:“加快速度,怕是快见到夯土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