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5日。

    安徽省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接到警方通知。

    自己仅有9岁的儿子周杨的尸体,在江店孜镇原区政府公用厕所里被人发现。

    根据颍上县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书和尸体照片显示,周杨为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

    该案一直未破。

    直到2010年。

    一起盗窃案中的其中一名嫌疑人向司法机举报。

    自己曾经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了一名小男孩。

    小男孩的名字叫做周杨。

    2011年5月3日。

    阜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其余两人中,陈永宣被判处死缓,杨士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判决文书梳理了案发的过程。

    2007年1月13日。

    网吧老板左德刚因怀疑周杨盗窃其网吧的空调外机。

    愤怒之下,于是便邀集陈永宣、杨士庆来到江店中学门口蹲守,并且找到了周杨。

    网吧老板左德刚伙同陈永宣、杨士庆将周杨带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