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昆的确是给过刘建的机会,那隐藏的三个月,他完全可以沉静下来,只要不主动招惹,两者相安无事。

    可偏偏,他贪心,贪财,看上了贺家的产业。

    或许是命运使然吧。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这几乎成了叶昆的名言,对于他来说,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的彻底,不留余地的,否则,后患无穷。

    于是,他转过头,看向处于茫然状态的贺叶琴,“不如,我送你一个礼物怎么样?”

    “我看,刘家的产业不错,既然律师在这里,就立马起草一份合同,从此以后,刘家的产业,全部划分在贺叶琴小姐的名下!”

    听到这话,刘建的脸,就像是即将被宰杀的肥猪一样难看。

    如果说,在命之前,钱财完全就是身外之物。

    可在这么庞大的数额面前,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可以说,这都是他想尽办法,费尽心思所的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确是“努力”过,只是手段不正而已。

    “不要啊!”

    “叶先生,求求您!”

    “要不这样,我让出最大的一部分股份给贺小姐,从此以后,我们和好,联合如何?”

    他这美梦做的还挺真,死到临头,居然还能够冒出这样的想法。

    可叶昆直接摇头,十分的果断:“你难道觉得,自己还有商量的余地不成?”

    这是实话。

    现在的刘建、刘家完全是案板上的肥肉,至于怎么分,可就由不得他们来做主,真是没有一点的自知之明。

    叶昆冷笑嘲讽,完全没给他留面子,正是要在他这生命的最后关头,狠狠的嘲笑,打击!

    让他的自尊心,羞耻心彻底的崩溃!杀人诛心!

    律师在这种情况之下,完全不在乎自己是什么立场,只要能够活命,什么样的事情他都能够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