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

    络腮胡蔑视的看了眼被踢到几丈远的卒子尸体,吐了口浓痰在地上。

    这些流民太废了。

    天兴军,能与朝廷作战这么久,发展成最大的一支义军,自然不会真的全是什么流民,而是有一群训练有素的精锐。

    他赵虎,军中旅帅,在未投军之前,便是乡镇一霸,一身气力勇猛无比,经常与各镇各乡打架斗凶,早就有十数条人命在手。

    进入天兴军后,经过军里的严苛训练,不止精通了各种刀、枪、剑、藤牌等武器,更是习得了这万里行军必备的练脚之法。

    此等练脚之法,便是脱掉草鞋,在荒地上奔跑。

    初起时,脚上若起水泡,便用刀割开,第二天继续跑。

    就算跑到伤口血淋淋也得跑!

    伤口愈合后,再起水泡,继续跑。

    如此反复,便能让脚底板的皮越来越厚实。

    待练成后,不止耐力得到提升,光着脚更是比穿草鞋跑的还快。

    如此的话,即便是败逃,那些朝廷之军也很难追上。

    天兴军,与朝廷军周旋如此之久,这千里行军之术功不可没。

    他今天起了兴致,想要培养那么些人,做日后再度攻城之用。

    让手下的伍长挑选一些不那么瘦弱的人进行训练。

    没想到,这些人的表现竟如此不尽人意。

    刚刚跑,居然就敢拉下队伍。

    这种垃圾,根本不配加入天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