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另设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亦称国子监,以示与汉人、南人之区别。

    明清两代,国子监兼有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的双重性质。

    明代国子监规模宏大,分南、北两监,各设在南京与北京。

    南监建于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年),规模尤盛。

    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在北京设国子监置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各一员。

    清沿袭明制,国子监总管全国各类官学(宗学等除外),设置管理监事大臣一员;祭酒满、汉各一员;司业满、蒙、汉各一员。

    另外还设监丞、博士、典簿、典籍等学官。

    古代在国子监读书的学生称为“监生”。

    国子监不仅接纳全国各族学生,还接待外国留学生,为培养国内各民族人才,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曾起到积极的作用。

    隋开皇初年,决定国子寺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

    开皇十三年(593)国子寺不再隶属太常,成为独立的教育管理机构,复名国子学。

    大业三年(607)改称国子监,监内设祭酒一人,专门管理教育事业,属下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领各官学,如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

    各官学的博士、助教、生员皆有定额。

    据《隋书百官志下》记载:博士:“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助教:“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国子一百四十人…….”。

    国子学与太学并立,是专门研习儒家经典的经学学校。

    唐承隋制,武德元年(618)唐设国子学,学额300人,学生皆为贵族子弟,教师24人。

    贞观元年(627)唐将国子学改称国子监,同时成为独立的教育行政机构。

    监内设祭酒一人,为最高教育行政长官。

    设丞一人,主簿一人,负责学生学习成绩和学籍等具体事宜。

    唐代曾几易国子监之名,曾改称司成馆、成均监,神龙元年(705)又复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