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的外鳞非常坚硬,它们不喜欢柔软的东西做窝,反倒是坚硬还不会被压碎的金子与钻石是它们最舒适的床,而且金子与钻石可以打磨它们的龙鳞,让龙鳞更结实与光鲜。

    结实,是为了战斗,让自己保持着金刚不坏之躯。

    光鲜是为了吸引异性,这和人喜欢穿各式各样美丽衣裳一个道理。

    巨龙龙穴最富有,这句话绝对不假。

    “马上要入冬了,这头巨龙应该也在四处觅食,囤积冬天的粮食。”

    “那就硬等,等它离开,把龙穴宝库给它搬空!”

    祝明朗望着那群崖鹫,突然觉得它们是一群美妙的引路小精灵,灰褐色的脏羽毛和尖脸也格外可爱……吃慢点,吃慢点,别噎死。

    “我们要花财咯。”说话漏风归漏风,难挡祝明朗心中之喜。

    终于可以一夜暴富了!

    大大的亲了一口小白岂,祝明朗选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打算就在这洞里先住下了。

    头顶上那龙什么时候走,他什么时候动手!

    一听说要偷东西,小白岂小眼睛就兴奋起来,比找到旗鼓相当的对手还雀跃。

    这种事情就很奇怪,堂堂正正打败那龙,然后拿走它的东西其实是一样的收益。

    但在人家严防死守情况下不花多少力气的夺走人家宝藏,然后逃之夭夭后看着对方气急败坏,顿时感觉这宝藏香了不止一个档次!!

    以前这种事情没少干,但快乐从未削减过!

    祝明朗看着小白岂清澈的眼睛突然变得贼溜溜起来,灵性归灵性,可怎么多了几分小狐狸的狡黠?

    这让祝明朗不禁陷入到了短暂的沉思中……

    都说龙性与主人很相近,小白岂这性子不会是自己的问题吧??

    ……

    一个合格的狩猎者需要耐心,祝明朗身上还带了一些肉干,他打算和头顶上那头巨龙这样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