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背着的感觉,出奇的好;尤其背着他的人还是封行朗!

    强劲的心跳,粗重的呼吸。

    打开车门将严邦丢进去后,封行朗才如释重负的大喘了几口粗气。

    “你说你残哪里不好,非把个脚给弄残了……累死你大爷了!”

    严邦很满足这短短的百来米路程。似乎感觉这脚永远的残下去,也不错!

    被人同情的滋味,也有一种另类的幸福感。

    “雷克萨斯ls?”

    严邦有些不满意封行朗的用车,“封老二,你也太低调了吧?”

    “低调的内涵,你永远不会懂!”

    封行朗赏了严邦一记冷眼,“你它妈就是太高调了,才会落到现在无家可归的下场!”

    “是啊……可怜着呢!”严邦悠哼一声。

    封行朗斜眸睨向严邦,“你应该还有点儿家底吧?拿出来先买幢精装的别墅先住着。至于御龙城……我来想办法!”

    严邦浓眉一蹙“你要想办法帮我搞回御龙城?怎么,你想到弄丛刚的法子了?”

    “人家救了你一命,拿点儿必要的酬劳也是合情合理的!”

    封行朗横了严邦一眼,冷声反问,“难不成你的一条烂命还不值一个御龙城?!”

    “值!当然值!既然给了丛刚,那就是丛刚的了!”

    严邦侧身盯着封行朗染怒的俊脸,“怎么还急上眼了呢?我又没说要把御龙城搞回来!”

    封行朗唇角勾动了一下,“御龙城落在丛刚手里的作用不大……我想我们两人,再带上白默那小子一起,筹集点儿资金,把御龙城给赎回来!白默那小子不是一直说想表现一回对你的赤诚之心么?这是个机会,赏给他!”

    严邦眉宇越发温和,“你可别指望我……我现在兜里可比脸还干净!”

    “你它妈在御龙城里为非作歹、坑蒙拐骗了那么多年,不可能没有积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