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他颤抖着呼气吸气。他们从城市上空飞跃,在天台顶上击掌,那时候杰森在哪里?

    布鲁斯会亲手给他的替代品处理伤口吗?会不会勒令他不写完作业不准夜巡?他们执行任务回来,阿福有没有递上温热的毛巾和一杯飘香的红茶?

    他应该回来的,应该早点回来。可是徒手把自己挖出棺材太痛了。太痛了。

    他没赶上,他太晚了。所以自己的家已经是别人的了。

    ......或许那不是他的家。他和塔利亚是一样的,都只是跟在蝙蝠身后追逐影子的人。

    一只手轻轻擦去他眼角的泪水。女人的声音不似动作轻柔,“去吧,成长为新的样子,回去夺回你的一切。”

    这句话成了他人生另一端旅程的起点。杰森开始学习,或者说回归,他脱离了律法的束缚,跟随原始的规则。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他第一次亲手杀人,干掉了他的人渣老师。他学会他所有的本领,然后用一颗子弹取走他的性命。

    他的老师肩上背负了几十条人命和许多少女泣血的青春。

    一比几十。杰森冷漠地计算着。不亏。

    塔利亚不太约束他的行动,杰森自己为自己制定了一场盛大的回归。布鲁斯不记得他,哥谭不记得他。

    不要紧,他会用自己的熊熊怒火淹没这座城市,唤醒所有人的记忆。没有人可以再次忘记他。

    他的计划本该再延迟一段时间进行的。至少要等到他悄悄潜入哥谭,打入哥谭的黑帮内部造成混乱。然后他会被布鲁斯追查,但是他很清楚布鲁斯的招数,他曾经也是老蝙蝠一手带出来的徒弟。

    他会好好跟他们玩玩,等到腻烦后选了一个好时间,上演一出好戏。小丑,就该是这出戏里最棒的道具。

    自从杰森第一次杀人开始,善良这个词就与他无关了,他的所作所为都不过是为了自己心中的理念。正邪善恶,这些他都不在乎。

    杰森是恶棍,是暴徒,是废水池子里爬出来的活僵尸。他早晨对着镜子刷牙的时候,都能看到自己脑袋顶上那一缕白毛,细看瞳孔,能品出劣质染料的绿色。

    废水灌出来的活死人壳子,苟活于世的地底老鼠,这就是他,所以才要轰轰烈烈闹一场。做梦吧,他不会让这世界上出现第二个像自己这样的怪物了。

    怪物有一个就够了。

    不过谁又能说得清呢,改变杰森主意的不过是一件小事。他看到了一张报纸。

    提摩西·德雷克,他父亲的新儿子,他的替代品,作为学校的优秀学生参与了竞赛,带领自己的团队拿下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