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刘杰的大背头,上面喷满了发胶,一丝不苟的像套了个假发套似的。

    刘杰是陈二宝初中的同学,家里面是做电器生意的。

    “二宝啊,在哪儿混呢?”

    上学时,刘杰和陈二宝经常打架,每次都是以刘杰被揍的鼻青脸肿的,哭着鼻子去找班主任告终的。

    “瞎混呗。”陈二宝笑了笑,不咋愿意搭理刘杰。

    “正好,咱们同学今天聚会,你一起去吃口饭吧。别吃包子了,道儿边的包子脏死了。”

    刘杰中学毕业之后,就跟着家人做起了生意,这几年小赚了几笔钱,金链子也带上,锃亮的小皮包往腋下一夹。

    自己以为像个大老板,实际上就是个土鳖。

    “不了,你们去吃吧。”

    陈二宝上学时和刘杰的关系就不好,毕业后早就不跟中学同学联系了,实在没有去的必要。

    “走吧,吃口饭而已,不比你吃包子强?”

    刘杰上来抓着陈二宝,就拉进了市集旁边的一个小饭店中。

    饭店里面已经坐了五六个人了。

    刘杰拉着陈二宝走进来,对众人笑道:“你们看看,这是谁来了。”

    “二宝?是陈二宝啊?”

    “好久不见啊二宝,莎莎,陈二宝来了。”

    在座的都是陈二宝的同学,自然都是认识陈二宝的,当众人看到陈二宝的时候,立刻把目光转移到了最里面的一个女孩子身上。

    程莎莎,当年的班花,洁白的皮肤身上自带着仙气。

    不像其他同学身上一股农村人的土气,她只要往那儿一坐,身上就像发了光似的,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追求程莎莎的人很多,陈二宝也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