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到阿豪是刚来到贫民窟那时。

    那时的绍翰尚未找到栖身之所,只能在各个得以避雨的角落游荡,例如某片烂铁皮的下方,没墙壁配上y邦邦的陆地,他便蜷缩在那过夜。

    他就像条流浪猫,哪里能躲雨就睡哪,成天翻垃圾果腹,最惨的是贫民窟的垃圾桶很热门,他还得跟其他贫民抢食,更多时候整桶垃圾翻倒仍不见一滴食物残渣。

    市中心的垃圾桶能翻出吃剩的新鲜食物或过期的未拆封食品,郊区的垃圾桶能翻出厨余,到了贫民窟垃圾桶就剩厨余残渣了,至多是些被去掉r0U屑的骨头。

    在贫民窟连厨余都能回收利用,人们会把郊区运来的厨余重新下锅炒,加点姜蒜去腥、再炒到全熟或煮沸,如此一来就能解决好几餐,很恶很不卫生,但至少能让生命延续,所以贫民窟很多人会花钱品嚐调理过的厨余。

    拜盛行吃厨余的风气所赐,口袋没钱的绍翰很苦恼,特殊的贫民窟文化害他翻不到食物残渣,惨的是他还吃不起厨余。

    到头来他只能啃食残留r0U味的骨头,根本无法温饱,最终为了苟活,绍翰自然起了歪念头——偷窃和抢劫,也就是两种在贫民窟最为常见的生存方式。

    於是,他混进一间贫民窟酒吧。

    说是酒吧,也不过是几片铁板木板拼凑起来的组合屋,大不了多几面砖墙,就和其他贫民窟的破烂房一样,差别在有许多大人聚集,用清洗过的塑胶杯或小碗饮酒,每个人的容器都是垃圾堆捡来的,颜sE大小不一。

    cH0U着廉价香菸,喝着稀释过的烂酒一边打扑克牌,在贫民窟的酒吧可以掏钱买酒,也接受以物易物,不过上到阁楼就只能付现,阁楼是妓nV接客的地方,nV孩们要的是钱,而不是路边捡来的废物。

    敢ShAnG跟人家摇就准备好现金,敢白p就等着被负责管理的帮派揍。

    总之,绍翰混入酒吧後,趁着一名赌客不留意,他顺手m0了那人置於T0NgbU後口袋的皮夹,好Si不Si那人恰好是帮派「拾荒者」的成员。

    贫民窟九成以上的妓院和酒吧都是「拾荒者」管理,成员也常在自家的sHengsEgsu0消费,因为可以喝免钱g免钱,但出事成员就得担任保镳,保护老板和nV孩。

    「拾荒者」的成员哪怕醉了都很灵敏,尤其是拥有黝黑sE皮肤与褐棕sE瞳孔的成员,传闻该帮派是由荒漠中名为「玛提克」的游牧民族所建立,层级高的g部多半是荒漠中顶尖的求生者且拥有纯正玛提克人的血统,而那片荒漠在越过贫民窟的最外围後即可看见。

    当然这些资讯绍翰一概不知,他只知道手一触碰皮夹的瞬间,他毛茸茸的黑臂就被反S抓住,随後就见那名拥有深褐肌肤的男子起身。

    和那名男子对到眼的刹那,绍翰T内的野X直觉便告诉他Si定了。

    他打不过这名男子,绝对打不过。

    「在警局里偷警察的皮夹,还真是幽默啊小猫。」男子cH0U起腰上的猎刀,醉醺醺的他打着酒嗝:「想在我们的地盘上偷东西当然没问题,我们这儿可是孕育神偷的摇篮,但前提是不能被抓到啊,嗝!」

    块头小的绍翰被男子抓住单臂,被从地拔起,绍翰两脚悬空,他露出獠牙朝男子威吓,浑身因男子的压迫感而炸毛,下秒更伸出另一手利爪朝男子挥去,却被男子及时用猎刀挡住。

    「看你是小孩子,原本想说道个歉就原谅你,不过看来你妈没教过你礼貌。」男子话完就将绍翰重重摔在石地上,他将绍翰单臂反折并压住他另一手:「就让叔叔来教你吧,选个指头道别,日後看到那根断指就会想起和人道歉的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