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面的赵季春也只穿了工装背心,但让傅远洲这样的人大庭广众之下露出肌肉,花乐之下意识觉得不妥。

    花乐之看向傅远洲的手腕。

    他的肌肤冷白,跟赵季春的小麦色截然不同,腕骨清瘦,上面覆着一层薄薄的肌肉,仿佛蕴着蓬勃的力量。

    “傅叔叔,你把腕表摘了,这也算一件衣服的。”花乐之彻底放弃了让傅远洲输掉衣服的想法。

    傅远洲慢条斯理地解下腕表,随手放在桌上。

    花乐之心头一跳,这腕表……她虽然没有见过实物,但从花平之那里听说过,可谓是无价之宝。

    别说价格,就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这样贵重的东西可不能乱放,万一被人顺走了,她都赔不起。

    花乐之把腕表捏在手里,想了想不放心,干脆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她研究了一会儿,除了好看之外,实在也没看出这腕表有什么稀罕,要是让花平之来点评,肯定能说出一长串的不凡之处。

    再度抬起头来,花乐之吓了一跳。

    傅远洲手里的盖盅打开,赫然是三个六。

    “哇,傅叔叔,你这运气也太神了吧?!”花乐之艳羡无比。

    傅远洲没说话,只撩了一眼对面的赵季春。

    赵季春脸色涨红,猛地把工装背心给脱了。

    “赵、赵季春!你什么毛病?怎么不先脱掉鞋子袜子什么的?”

    哪有人上来先输背心的?她和赵季春赌过这么多次,从来没有真的输掉过衣服。赵季春一般都是输掉外套,最多加上双鞋子,而她向来是输掉发圈、耳坠什么的。

    赵季春脸色难看,傅远洲神情淡淡。

    花乐之想到什么,弯腰往下一看。

    哦豁,赵季春的鞋子袜子已经都输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