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比肩接踵,挥汗如雨,金银珠宝那么容易捡来吗?”

    听到杨钊的汇报后,李隆基怒形于色。

    他被逻辑带偏,自然而然认为从安禄山亲卫搜到金银珠宝,就一定是他们所为。

    至于口口声声所说捡来金银珠宝,一定是狡辩,想减轻责罚。

    在大唐,抢劫数十金这么贵重,必然是死罪。

    《捕亡令》规定阑遗物必须交还原主,拾得人负有送官义务,而无获得其一部分为己有的权利。

    修改以后的《唐律疏议·杂律》规定:“诸得阑遗物,满五日不送官者各以亡失罪论;赃重者,坐赃论。私物,坐赃论减二等。”

    意思是,凡拾得遗失的官物和其他财物的,满五天不送官府的,如果是官物的,各自以犯遗失官物罪论处;计赃论罪重于遗失官物罪的,以坐赃罪论处。如果是私人财产的,依坐赃罪减二等论处。

    对于河中的漂流物,朝廷考虑到拾得人到河里打捞具有风险,因此,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五分之二或五分之一的赏赐,若无人认领,则全部归拾得人所有。

    所以,明显能感觉到两罪的区别甚大。

    李隆基本能的认为,安禄山亲卫是一种想要免死的辩解。

    “回圣人。安将军本就是不通教化的胡人,出行却是粗鄙的胡人跟随,他应该带着汉人护卫,规范自己的礼仪。而不是带着亡命之徒招摇过市。”

    “长安的太阳熠熠,长安的明月皎皎,圣人在大内,使德风纯朴,万邦守规。安将军亲卫仗着他们侍奉安将军,为所欲为。臣缉拿的时候,他们在天子走过的街道上拔刀,安禄山只是边帅,他权势来自于圣人,真的很大吗?”

    “李相公也有亲卫拱卫安危,然行走大街上,亲卫从不敢让马奔跑,不敢让刀剑出锋芒,百姓无不称道。”

    “这是鲜明的对比啊!前秦时,邓羌麾下部将徐成违反军令,王猛想要按照律法杀死徐成,然邓羌却因此击鼓围攻自己的上司王猛,使王猛被迫赦免徐成。臣一直认为这不是将领该做的事情。”

    “安将军明知道手下容易犯错,却还是想要包庇求情,而安将军亲卫所犯下的事情,可比徐成大得多……”

    杨钊拱手向李隆基娓娓说道,其中不乏杀人诛心的言语,有意无意地引导李隆基对安禄山问罪。

    他渲染李隆基的德行,斥安禄山亲卫为“亡命之徒”。

    李隆基能宠信杨钊,除了杨钊是杨氏族人外,还因为他能说话道,言语中总是一副为李隆基掏心掏肺的模样。

    “将两名抢劫的亲卫斩首于西市,以儆效尤。其他亲卫,流放至陇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