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后,我走到了大街上,我关掉了我的手机。我赌气地想,我要用我的“消失”来惩罚他,让他们也知道眼看着一个人“消失”的痛苦。当然,这是一个非常孩子气的想法,我心里很清楚。而且,我也并不是真的要消失,我只是要,只是要,给自己的妥协一个借口。

    我要在这个无所事事的夜晚来到他的身边,亲口对他说,我考完了,考得不错,不过我要出国了,也许以后都不会再回来,OVER。

    已经是晚上了,整个夜空呈现出灰黑的颜色,这是城市被污染的天空一贯的颜色。我又走上了那条通往他的小屋的小路,像是又在这条小路上看到那个半年前下雪天的自己。我忽然想到了我曾经看到的小说里的一句话:

    “其实我只是在长大,只因长大的过程太过平淡和乏味了,所以我无端地忧愁。”

    或许,这句话真的是对的吧,好像所有的快乐不快乐,都是我一个人的幻觉一样。在我重新走上这条路的时候,我能回忆起的,竟然仅仅是开学那天天气的寒冷程度和他穿的黑色羽绒服而已。

    走到了他的屋檐下,我看到了里面的光亮,他在家。

    暑假的晚上,他会在做什么?一个人?两个人?我不再允许自己想下去。

    夏日的蚊虫很是扰攘,让我本想在屋檐下静静站立一会儿都不能够。我鼓起勇气,走到了门前,敲了敲门。

    门很快打开,他站在我面前。

    扑面而来的,是我熟悉的气味,薄荷味的洗发水,带一点点金盏花的甜味,那是永远叫人无法抗拒的气味。

    他穿着白色的T恤,没有任何数字和图案的T恤,像从大市场买来的七十块钱一打的那种廉价货,洗得发旧。还有一双灰色的塑料拖鞋,露出圆圆的脚趾和修剪整齐的指甲。

    我就这样,又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我承认,就在那个时刻,我还没有意识到这种重逢究竟意味着什么,直到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已经想好的话已经忘记了一半,哦不对,是已经完完全全地忘掉。

    我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仰头的自己,是那么虔诚和卑微的表情。

    竟然一如曾经。

    我这是怎么了?

    请老天作证,这些时日,我几乎忘记了“路理”这两个字的结构和笔画,连念都许久不再念起。可是,是谁说过,遗忘是为了更深刻的记忆?

    我不由自主地伸开手臂,跌进他的怀抱里。

    幸好,他没有拒绝,而是也抱住了我。

    我们就这样拥抱着,这一秒,所有的疑问都被抛到脑后,我提都不想提起。

    “我病了,一场大病,差点死掉。”他在我耳边轻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