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趟差只出了四五天,回去一报销,几乎没盈余,李晓霞有点闷闷不乐。

    赵小禹把那几个香水瓶拿给赵丁旺看,赵丁旺和他的意见一致,选中了那个四方形的,马上给许国庆打了款,让他生产一批,同时委托另一个厂家生产瓶盖。

    李晓霞一直没从赵小禹的住处搬出去,赵小禹曾问过一次她什么时候搬,李晓霞说,正在找房子,况且李晓霞一直在跟着他出差,也没时间。

    暂时没有出差任务,赵小禹就催促李晓霞搬家,金海和陈慧住校了,他可不想和一个吃着他,喝着他,还要像防狼一样防着他的女人独处一室。

    千呼万唤,李晓霞总算是搬走了,搬到了酒厂对面的一条胡同里,上下班几步路。

    赵小禹在外面跑的这段时间,赵丁旺也没闲着,他注册了名为“喝点”的新商标,成立了“黄水县喝点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完全独立,实际控制人是赵丁旺,但赵丁旺让赵小禹出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主要任务就是销售小瓶装的“喝点小酒”。

    这点不可谓不高明。

    新注册商标,就不和原来的黄水玉液冲突。

    因为独立,原厂那些老顽固就无权干涉他的运营,等于是原酒厂成了他的代生产单位,他成了原酒厂的上级单位。

    如果赚了钱,那是他一个人的;如果亏了钱,就给原酒厂留下一笔死账,做为原酒厂的厂长,他再慢慢消化这笔死账,况且还有法人代表赵小禹做为挡箭牌。

    而且,他可以利用原酒厂的一切资源,为新公司谋利,借助一切可借助的条件。

    赵小禹不太懂这些,反正知道自己升官了,一步到位成了总经理,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当即和陈慧、金海下馆子庆祝了一番。

    他和李晓霞仍属于酒厂员工,但基本是在新公司上班。

    不同的是,赵小禹既是酒厂的正式员工,也是新公司的正式员工,等于是双重身份,挣两份工资,李晓霞则属于是借调,人在新公司,编制在原酒厂,工资也只有一份。

    原酒厂虽然存在不少冥顽不灵的老顽固,但毕竟已成功转制,赵丁旺有绝对的决策权,因为这么点事,没人会和他翻脸。

    赵小禹在酒厂的身份,倒更像是甲方代表,所以没人管他,只是在月底,给他做一份工资。

    酒厂的人越来越觉得,赵小禹和赵丁旺是亲戚了,极有可能是老赵在某时某地欠下的风流债,但人们还是有点瞧不上赵小禹,也没把新成立的“喝点公司”放在眼里,心想不过是赵丁旺凭着厂长的身份,想让他的这个“亲戚”多捞点外快而已。

    李晓霞颇不满意,她觉得自己和赵小禹是一样的情况,应该享受一样的待遇,就算赵小禹是总经理,她是普通员工,但她在新公司也应该领一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