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大学的金海,其实清闲得很,功课一点也不紧,连晚自习都不用上,老师也不像上高中时那样严格,学习全凭自觉。

    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很丰富,吃喝玩乐谈恋爱,有点社恐的金海,大部分的业余时间用来看小说,金庸看罢看古龙,打打杀杀看腻了,就看琼瑶的狗血爱情剧。

    大学附近有几家租书店,书店里的书,金海几乎全看过了。

    有一天,他去书店租书,拿起这个,放下那个,反反复复不知选哪本。

    这时老板随手从书架上抽下一本,递给他。

    他翻了几页,脸红了,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太黄了吧!”

    老板颇有深意地笑笑:“我这里都是正版书,人家出版社都敢出版,你怕什么?黄的地方不多,你看到那里时,跳过去就行,不影响剧情的。”

    金海接受了老板的推荐,租下了这本书;也接受了老板的建议,跳着看。

    不过他跳过去的,是像流水账一样的故事情节,那些本应该“删除××字”,却忘了删除的精彩段落,他却没跳过,不仅没跳过,还精心研读,像备战高考时一样废寝忘食。

    那是一本香艳的乡村小说。

    那种小说在当时很流行,写的不知是哪个村庄的事,小说里的人物,男的帅气逼人,女的美丽动人,他们似乎不用吃喝,不用干农活,全心全意地乱搞男女关系,比如《混在寡妇村里的男人》,或者《混在光棍村的女人》。

    这些书里,只要是个有名有姓的女人,外貌描写超过两行,不久的将来,必会成为男主的床上对手,不管她和男主是什么关系。

    在每个无聊的周末,在空空的宿舍里,金海常常躺在床上,盖着被子,蜷缩着身体,捧着一本乡村小说,看得津津有味。

    这里的有味不是比喻,是真的有味,味道来自于被子里。

    他用一只手拿着书,另一只手伸进被子里,直到需要翻页时,那只带着潮气的手才会从被子里拿出来,翻完书,再伸进去。

    自从跟着赵小禹,去给谭咏梅家的单元门上贴了广告以后,金海心里的郁闷之气消散了不少,人也开朗了不少,但还是胆小,敏感,易受伤,有点不合群,用同学们的话讲就是“不识耍”,外地学生的说法是“玩不起”。

    所以,他还是几乎没朋友。

    在李晓霞之后,金海也曾有过一段美好的爱情。

    定东大学的伙食很差,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过油肉土豆片,只有土豆没有肉;所谓的糖醋里脊,里面包着的,其实是炸干的红薯块;好不容易有个同学吃到一块肉,却是长着毛,长着牙的老鼠头,反映上去,卫生局的领导来了,却坚持认定那是鸭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