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卖卡“被骗(1/4)
于春前段时间被诈骗了,被骗的时候,她久久不能相信自己也会被骗,当时脑子像是吸干了一样,到警局报案时的最后一刻还相信着对方……
到警局之后,还是好久都不相信自己会被骗了……
毕竟在被骗的前几天,于春还在警局里面看到有一个18岁的女生被骗了十几万,那个时候,于春感觉更多的是疑惑不解,为什么那个女生会被骗?
正以为这事不会发生在于春自己身上的时候,没想到………
故事发生在6月份,2023年6月24号的一个下午1点的时候……
于春当时正在复习,突然有一个电话打了过来,说于春的手机号被盗用了,如果她自己两个小时不做处理,就会被强制停机。
于是,于春当时很是着急,之后便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刑侦侦队长的电话……
“请问是于春女士吗?我这边跟你自我介绍一下,本人是隶属于北京市东城公安局刑侦队的警察,我叫仁札,警号是0。它在我左胸前能看见吗?”
“看到了!”于春回复对方说。
“好,那这边是由我接待你,由于你是是当事人了,待会我会去征信室帮你完成这个笔录。”对方说。
接着对方又说:“我们公安局内部是不会开放的,避免你们群众有其它方式,录音或拿去做非法的用途等。所以待会儿,我们这里,我本人会关闭我方的摄像头,并以单向视频,双向录音帮你完成笔录,女士你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于春那时候回复道。
之后,对方就说,于春自己的身份证被注册了一个手机号,那个手机号码被1.8万人举报涉嫌诈骗,所以于春自己必须要配合做一个笔录……
随即,仁札就让于春加了他的北京行政的QQ,还发了于春被举报的文件,里面有于春的身份证信息。
然后还反复确认了于春5月22号那天,有没有在北京。于春当时反复告诉仁札说没有。
随后,仁札便问于春,确认于春本人的身份证信息有没有被泄露过之类的。
于春当时就开始质疑对方,最后,对方给出的认定是,于春信息被泄露才导致被人利用。
然后仁札就很有耐心的教于春,让于春把平常用身份证时候的信息,要注明一下,并把“注明二次打印无效”这句话让于春重复了几次,还问于春有没有下载反诈骗APP。
于春说没有,仁札就还让于春下载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