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子龙道:“试想,我们救出黎皇之后,以他的号召力,能聚集不少为黎朝效忠的安南人,先让他们组织一支黎皇的军队,然后以我们为主,发起攻击升龙的战役,一锤定音,联合莫朝将郑氏势力驱逐出升龙,黎皇占领升龙之后,郑氏势必会逃到义安、临安、清化一带,从地图上看,安南的形状是个长条形,那就被截成三段,中间是郑氏,南部是阮氏,北部是莫朝和黎皇,西北的北河国本就是黎皇封臣,一定会重新效忠,那么我们和郑氏就被彻底隔开了。”
高衡道:“我明白了,如此一来,莫氏和郑氏不接壤,黎皇政权背后的操控者是我们,如果黎皇和莫氏联合打郑氏,则郑氏一定覆灭,但阮主本来就是黎朝封臣,现在黎皇在郑氏手上,他尚且能打个清君侧的旗号统领安南南部,一旦黎皇被救出,阮主统治的法理就岌岌可危了,到时候少不得阮郑两家要冰释前嫌联合起来,形成二打二的局面。”
成子龙捋须道:“正是此理,二打二可比一打一要复杂得多,我们是第五个势力,也就意味着我们是变量,莫朝和黎朝本来也是敌对关系,在郑氏的干预下才被迫联合,如此一来,四方势力各怀鬼胎,谁都要防着对方一手,一旦我们站队,天平立刻就会倾斜,那么四方势力都会争相拉拢我们,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比如战马、钱粮。”
说到这个,高衡可就不困了,战马,这是骑兵目前最缺少的东西,确实,谅山府已经进行了民牧和官牧结合的养马工程,但是战马不是火铳,赶赶进度就能缩短建造的时间,战马从出生到培养,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才能成熟,所以不到明年,他们自己培养的战马不可能装备部队,就算是这样,军部估算过,官牧民牧加起来,挑选出符合骑兵使用的战马,最多也就是两三千匹,如果按照一人双马的配置,一个骑兵营顶天了。剩下的战马还要用来进行战损替换。
这么看,高衡手上目前有一个骑兵营,再加上官牧民牧的战马还能组建一个骑兵营,距离一个骑兵旅尚有差距,并且,未来势必还要扩军,在对阵清军的战斗中,高衡已经意识到了骑兵的重要性,对付这种大规模机动的轻重骑兵混合兵团,如果自己拿不出相应的骑兵进行应对,光靠步兵根本无法进行有效作战。
高衡出身特种兵,深知作战之中,军队的机动能力将会是决定一场战役成败的重要因素,比如援朝之中我军的一一三师,硬是用铁脚板做到了一夜之间急行军一百四十五华里,成功封堵了敌军撤退的路线,并且对方还是机械化兵团。但在整场战役的过程中,我军还是吃了没有机械化的亏,根本追不上敌军,也无法对敌军进行有效合围。
高衡目前面临的情况跟后世何其相似,他的军队以步兵为主,防御战他不担心,但是运动战、进攻战可就是个问题了,一旦敌军不跟你接触,打了就跑,你想追都追不上,只能击败无法全歼,清兵会反反复复上来跟你打。所以,必须有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可以在敌军遭到步兵重创后立刻追击扫荡,全歼敌人。
按照高衡的设想,不说多,至少三个骑兵旅要有,可那就是两万匹战马,兴华军目前已经是拼尽全力通过自己培养、购买、缴获等多种方式来获得战马,但总数只有数千匹,无法满足需要,那么,继续进攻,从安南获得更多战马就成了必然选择。
“打!必须打!打下升龙,我们至少能缴获安南军队上万匹战马,这一下子就能大大扩充我军的骑兵作战力量。”高衡一下子来了精神。
“只是,这一仗,我们还需要好好规划,至少如何能安全营救黎真宗,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成子龙道。
高衡心中盘算了一下,其实这倒是他的业务范围,当年在南方神剑的时候,他没有少执行过武装营救的任务,如果让他带队,估计应该有六成以上的把握,但是今非昔比,他早已不是一个特种兵士官,他要出战执行如此危险的任务,一定会被所有人反对。
高衡道:“让陆涛带队,我亲自制定作战计划,营救黎皇。”
“将军,您找我。”两天后,在外执行任务的陆涛火急火燎赶回了军部,一见到高衡,立刻见礼。
高衡一摆手道:“这些日子辛苦了,怎么样,说来惭愧,本将回来之后还没有听取你的汇报呢。”
这段时间,陆涛一直在扩充他的哨探队伍,按照高衡的设想,既然陆涛出身锦衣卫,那么将来兴华军也需要成立一支类似锦衣卫的部队,高衡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特务旅,这支部队选拔一定要非常严格,必须都是身怀绝技的人才能参加,所以目前这样的人不多,陆涛在全军上下和民间筛选了几遍,也才将哨探队从一个连的规模扩充到三个连六百人。
陆涛听高衡这么说,立刻简单汇报了一下哨探队的情况,原来,这段时间,哨探队成绩斐然,一方面是扩大了人数,另一方面是在郑氏政权的好几个城市都设立了联络点,挑选长相接近安南人,并且安南语非常熟练的人驻扎在这些联络点内。联络点的规模也不大,多则五六人,少则两三人,就能将一个情报点给撑起来。
实际上,安南的华侨说安南话倒是没太大问题,从小生活在这里,当地的语言肯定是非常熟悉的,只是华侨和土生土长的安南人外貌上还是有区别的,华夏人皮肤较白,个子高挑,而安南人就跟马喽差不多,在人群中很容易区分,所以陆涛只能挑选那些皮肤黑,较为瘦小或者家里有安南血统的人进入哨探队。
侨民在这些地方因为勤劳智慧,往往在经济和生存能力上吊打当地人,所以侨民富有已经成为了安南的普遍共识,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每次系统性的劫掠都会以侨民为目标了,没有掌握枪杆子,又很富有,不打劫你打劫谁?
既然侨民很富有,那么娶一些稍微貌美一些的安南女子做妾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所以有不少二代、三代侨民拥有安南血统,往往就是因为母亲是安南人的缘故,但他们依然是以华夏人自居,并且只认同华夏文化。
这些人也不被安南当地所接受,反而在这次的排外浪潮之中,当地人视这些混血儿为杂种,觉得他们污染了安南的血脉,杀戮更狠。所以混血儿们跟安南人都有着血海深仇,几乎不用动员,都愿意参加哨探队。
高衡道:“我明白了,如此一来,莫氏和郑氏不接壤,黎皇政权背后的操控者是我们,如果黎皇和莫氏联合打郑氏,则郑氏一定覆灭,但阮主本来就是黎朝封臣,现在黎皇在郑氏手上,他尚且能打个清君侧的旗号统领安南南部,一旦黎皇被救出,阮主统治的法理就岌岌可危了,到时候少不得阮郑两家要冰释前嫌联合起来,形成二打二的局面。”
成子龙捋须道:“正是此理,二打二可比一打一要复杂得多,我们是第五个势力,也就意味着我们是变量,莫朝和黎朝本来也是敌对关系,在郑氏的干预下才被迫联合,如此一来,四方势力各怀鬼胎,谁都要防着对方一手,一旦我们站队,天平立刻就会倾斜,那么四方势力都会争相拉拢我们,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比如战马、钱粮。”
说到这个,高衡可就不困了,战马,这是骑兵目前最缺少的东西,确实,谅山府已经进行了民牧和官牧结合的养马工程,但是战马不是火铳,赶赶进度就能缩短建造的时间,战马从出生到培养,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才能成熟,所以不到明年,他们自己培养的战马不可能装备部队,就算是这样,军部估算过,官牧民牧加起来,挑选出符合骑兵使用的战马,最多也就是两三千匹,如果按照一人双马的配置,一个骑兵营顶天了。剩下的战马还要用来进行战损替换。
这么看,高衡手上目前有一个骑兵营,再加上官牧民牧的战马还能组建一个骑兵营,距离一个骑兵旅尚有差距,并且,未来势必还要扩军,在对阵清军的战斗中,高衡已经意识到了骑兵的重要性,对付这种大规模机动的轻重骑兵混合兵团,如果自己拿不出相应的骑兵进行应对,光靠步兵根本无法进行有效作战。
高衡出身特种兵,深知作战之中,军队的机动能力将会是决定一场战役成败的重要因素,比如援朝之中我军的一一三师,硬是用铁脚板做到了一夜之间急行军一百四十五华里,成功封堵了敌军撤退的路线,并且对方还是机械化兵团。但在整场战役的过程中,我军还是吃了没有机械化的亏,根本追不上敌军,也无法对敌军进行有效合围。
高衡目前面临的情况跟后世何其相似,他的军队以步兵为主,防御战他不担心,但是运动战、进攻战可就是个问题了,一旦敌军不跟你接触,打了就跑,你想追都追不上,只能击败无法全歼,清兵会反反复复上来跟你打。所以,必须有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可以在敌军遭到步兵重创后立刻追击扫荡,全歼敌人。
按照高衡的设想,不说多,至少三个骑兵旅要有,可那就是两万匹战马,兴华军目前已经是拼尽全力通过自己培养、购买、缴获等多种方式来获得战马,但总数只有数千匹,无法满足需要,那么,继续进攻,从安南获得更多战马就成了必然选择。
“打!必须打!打下升龙,我们至少能缴获安南军队上万匹战马,这一下子就能大大扩充我军的骑兵作战力量。”高衡一下子来了精神。
“只是,这一仗,我们还需要好好规划,至少如何能安全营救黎真宗,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成子龙道。
高衡心中盘算了一下,其实这倒是他的业务范围,当年在南方神剑的时候,他没有少执行过武装营救的任务,如果让他带队,估计应该有六成以上的把握,但是今非昔比,他早已不是一个特种兵士官,他要出战执行如此危险的任务,一定会被所有人反对。
高衡道:“让陆涛带队,我亲自制定作战计划,营救黎皇。”
“将军,您找我。”两天后,在外执行任务的陆涛火急火燎赶回了军部,一见到高衡,立刻见礼。
高衡一摆手道:“这些日子辛苦了,怎么样,说来惭愧,本将回来之后还没有听取你的汇报呢。”
这段时间,陆涛一直在扩充他的哨探队伍,按照高衡的设想,既然陆涛出身锦衣卫,那么将来兴华军也需要成立一支类似锦衣卫的部队,高衡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特务旅,这支部队选拔一定要非常严格,必须都是身怀绝技的人才能参加,所以目前这样的人不多,陆涛在全军上下和民间筛选了几遍,也才将哨探队从一个连的规模扩充到三个连六百人。
陆涛听高衡这么说,立刻简单汇报了一下哨探队的情况,原来,这段时间,哨探队成绩斐然,一方面是扩大了人数,另一方面是在郑氏政权的好几个城市都设立了联络点,挑选长相接近安南人,并且安南语非常熟练的人驻扎在这些联络点内。联络点的规模也不大,多则五六人,少则两三人,就能将一个情报点给撑起来。
实际上,安南的华侨说安南话倒是没太大问题,从小生活在这里,当地的语言肯定是非常熟悉的,只是华侨和土生土长的安南人外貌上还是有区别的,华夏人皮肤较白,个子高挑,而安南人就跟马喽差不多,在人群中很容易区分,所以陆涛只能挑选那些皮肤黑,较为瘦小或者家里有安南血统的人进入哨探队。
侨民在这些地方因为勤劳智慧,往往在经济和生存能力上吊打当地人,所以侨民富有已经成为了安南的普遍共识,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每次系统性的劫掠都会以侨民为目标了,没有掌握枪杆子,又很富有,不打劫你打劫谁?
既然侨民很富有,那么娶一些稍微貌美一些的安南女子做妾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所以有不少二代、三代侨民拥有安南血统,往往就是因为母亲是安南人的缘故,但他们依然是以华夏人自居,并且只认同华夏文化。
这些人也不被安南当地所接受,反而在这次的排外浪潮之中,当地人视这些混血儿为杂种,觉得他们污染了安南的血脉,杀戮更狠。所以混血儿们跟安南人都有着血海深仇,几乎不用动员,都愿意参加哨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