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出了校门,滕毅就迎了过来,他没有和方展一起去找校长。方展不想直接回家,他知道,出了校长室,校长肯定会给爸爸打电话,所以他现在不想回家。

    “哥,征兵还没有开始,你干什么啊?要不,征兵开始之前我们还是继续上课吧,这不是有个地方待吗。”滕毅小心翼翼地和方展边走边说。

    “征兵还有两个月才开始,那征兵没开始之前就继续上课吧。不上课也没什么干的,总不能呆在家里吧?”方展终于开口了。他们两个的父亲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所住的房子都是单位分的,所以他们两个就成了从小玩到大的发小。滕毅小方展三个月,所以从小滕毅就叫方展哥哥,一叫就是这么多年,滕毅把方展当亲哥哥,方展把滕毅当亲弟弟。两人如影随形,除了睡觉总在一起,就连俩家的大人都不能理解他们之间是怎样的感情。

    他们来到一个馄饨铺,因为他们两家的条件都不是很富有,所以没有多少零花钱,他们二人把自己兜里翻个遍,才凑了十七块钱,这点钱还是他们省下的早餐钱。他们要了两碗馄饨十二块钱,还剩五块钱。

    “老板,我们要两瓶啤酒。”方展突然想喝酒,听说喝酒就不会难受了。

    “你们是学生吧?我们这里不卖学生酒。会被罚款的。”馄饨店老板娘看着两个孩子,七拼八凑地掏出那点钱,就知道他们是学生,怕他们酒后出事,说完就进了后厨。

    “哪有开店不卖酒的?我们不是学生。”方展因为心情不好气冲冲地说。

    “哎呀,老板,你别墨迹了,就两瓶又不多,快点吧。”滕毅看着方展难受的样子非常心疼,一脸不高兴地对老板说。

    老板看着两个孩子还在犹豫,老板娘从里屋出来拿了一瓶啤酒和两个杯子。

    “这样吧,我看你们两个都不大,喝酒不好。再说你们把钱都花了,是要走回家吗?喝一瓶,剩下的钱,你们还能坐公交车回家。这样行吗?”老板娘说着把啤酒启了,分别给两个孩子满上。

    两个人没有异议,方展端起酒杯就是一大口。

    “咳......咳......”方展立刻捂着嘴一阵咳嗽,脸憋的通红,这是他第一次喝酒,有点急。

    滕毅抢过酒杯把余下的酒喝光,放下酒杯吼道:“你怎么这么没出息,人家都走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一点消息,你还想人家有什么用?”这是滕毅第一次敢这样和方展说话,因为只有滕毅知道方展为什么要退学,为什么要喝酒。

    滕毅和方展那就是亲兄弟,光腚娃娃。滕毅从小就喜欢和方展在一起,方展聪明,有主意。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方展就总是以哥哥的身份保护他,每当这个时候,滕毅很乐意接受,觉得很温暖,方展也很愿意护着,觉得自己很威武。就这样各自揣着自己的心思呵护着对方,接受着对方。所以方展是滕毅的偶像级别的存在,无论方展怎么对滕毅,滕毅都是接受,从来没有反抗过。今天是第一次“出言不逊”。

    方展看着滕毅,眼睛红红的,拿过酒瓶就往嘴里倒,把剩下的酒全部喝光。

    此时已经将近六点,老板娘看着两个孩子这个样子,端来一盘小拌菜,说:“你们两个快点吃吧,我也要关门了。我家孩子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回去做饭呢,这个小菜不要钱,吃完就赶紧回家吧,你们家人一定也很担心你们的。”

    方展看了一眼老板娘,回头看看滕毅,拿过滕毅的酒杯又是一大口。滕毅站起来抢了过去,喊道:“这是我的,你想多吃多占啊?”说着一口喝干,然后用衣袖抹了一把嘴角:“赶快吃,回家。”滕毅说完坐下开吃。

    也许是真的饿了,也许是看着方展的样子生气又心疼,也许是真的着急回家,因为从来没有这么晚回家过。滕毅饿狼扑食般地说是吃那是抬举他了,简直就是狼吞虎咽,完全没有一点形象。

    方展看着滕毅的吃相,不屑地说道:“你从来没有吃过馄饨吗?你是饿死鬼托生的吗?怎么一点形象都没有?”说着方展把自己的那碗馄饨也推到滕毅面前:“你既然饿了,就代劳都吃了吧。”方展没有一点胃口,他一点也不想吃。

    滕毅看了看方展,知道他肯定是不吃了,他太了解他了。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就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狼狈过。记得有一次,一个高年级的同学,听说方展也觊觎黎嫚,就在校外的一个路口等着。因为那个人本来就长得又高又壮,又带了几个小弟,把方展打倒的时候,额头磕到了马路牙子上,顿时血流如注。那些人毕竟还都是学生,看到血吓得跑了个无影无踪。滕毅立刻拿出本子撕了,给方展捂住伤口并坚持要方展去医院,方展坚决不去,就那样用本子一点一点按住,直到不再出血才回家。所以那一次方展吃了亏的,额头至今还留着一个疤。尽管那样也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萎靡不振。滕毅心里想:这是有多喜欢黎嫚,才能把自己搞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