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

    可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多找钱,甚至连一毛都不行!

    而自己......拿了货架上的商品,应该只要按价补上即可,

    至于对赌,以及当中的输赢,

    想必也是以“不有损超市的利益”为前提,

    赢当然最好,相安无事,

    要是输了的话......或许咱们可以用自己原有的【规则道具】作为赌注!

    反正就是不能违背那“前提”!

    是否接受其他学生的对赌请求,这本身也是一个抉择,

    毕竟赢下对赌,不但有学分,甚至还能自行挑选【规则道具】,

    这诱惑......可不是一般的大!

    只不过要累积5次,其难度也不小,

    一天内不可能凑得够......

    守则4,估计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不能“直接拒绝”,可以委婉的忽悠;

    最后守则5说到的支配权,个人感觉很有意思,

    所谓“顾客与店员间的关系”,这里并没有指定咱们就是店员,

    那不就可以“反客为主”了?

    就是“下班”需要得到老板允许这点,不是那么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