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3)
沈劭望着屋檐一角银月默不作声,今天师尊开始闭关,他被派来处理炼魔城的杂务。
基于他的毫不自愿,准确来说,应该是被撵。
每年开春,他都像地主巡视自己田地一样到城里巡视,城南城北一逛,吃吃喝喝一番,听几天评书,看几天大戏,巡查的日子就从指缝里溜走了,他也便心满意足地从掌管具体事物的老妖怪手里要到这年度的账目细表回去交差,皆大欢喜。
四季常冬的北域分不出春秋冬夏,但万年历上分明标注眼下是入秋时分,他又在城里蹉跎,这不讲道理。
他是标准的天眷之子、地气绝缘体,在任何门派都该被供上案桌,饮露餐风直至离开人间界,唯一配与他接触的烟火是信徒大年初一抢夺的高香,他的皮囊完美契合此想象,端地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呼吸不带兰香的人都不配和他站一块。
以至于他为何今天还在和账目琐碎、邻里纠纷牵扯不清仍是北域未解之谜。
举世皆知七十年前一座魔城于北域莽荒雪原耸立,它建于冰雪不化之地,环城冰带内朔风如刀,天地融雪为银,炼土成铅,故荒草不生,鸟兽竞绝,是以无化有之地,以死渡生之所,城内共有三万三千八百株血海棠,是所有试图倾覆魔城的人的尸骨所养,每到化雪消冰时期,城内棠花似火,红霞冲天,像一道屏障,人心魍魉不入,贪嗔恶欲不出。
两域三洲无数离经叛道或走投无路的人来到这里,渐渐的,城有了名字,叫炼魔城。
这已经是一座成熟的城,不需要建造者像鸡妈妈一样看顾了,沈劭凭本事成了撒手掌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拿五天露个脸就足够让城民感激涕零,现在被迫延时劳动,如何不郁闷愁苦。
是以固执地在屋檐下装了一天的石头,月上枝头了才溜达着出去体察民情。
然后,他就在街角书局得到那本名叫《绝世炉鼎》的书。
看闲书是他一项正义的喜好,既不劳民也不伤财,哪怕看完他会强迫城门口说书的老八哥把喜欢的桥段说上五天五夜,也无伤大雅。
他不让人干白工,出手却格外阔绰,城里买卖人喜不自胜了,为了可持续性地从这冤大头兜里往外掏灵宝,大家默默提高服务水平,自觉养了批钻研他品味的墨客,量身定制文化服务。
以至于城里人开始发现一年中总有一段时间街头巷尾会挂满魔皇的画像,茶楼酒肆里长舌头的人都在高声赞美魔域至尊,歌女不唱靡靡之音,用黄莺一样的歌喉为魔皇祈福,书肆书坊望去全是讴功颂德的字眼。
人们知道是少城主来了,炼魔城像过年一样喜庆。
但所有人议论的中心不是沈劭,是他的师尊——独霸北域的魔皇,尊号熔天。
写书的墨客贪生又贪财,常年走在审时度势的前沿,下笔慎之又慎,知道的要润色,不知道的绝对不扯,连欲扬先抑都不敢用,只敢写些煌煌其华的字样,经常一本书下来有用的桥段不足百字,其余全是让人怀疑自己文化水平的生僻字。
这样恰合了沈劭的意,可能是魔修不重视文学素养的锅,在他认知里越复杂的字越高端,越高端自然越配得上师尊的地位。
手里这书异同寻常,文笔粗陋,极其浅白,可直觉告诉沈劭,这书不对劲,不对劲到他起了一身白毛汗。
书的开篇就写出魔皇真名戎克,并事无巨细地讲述了他称霸魔域之前的往事:
基于他的毫不自愿,准确来说,应该是被撵。
每年开春,他都像地主巡视自己田地一样到城里巡视,城南城北一逛,吃吃喝喝一番,听几天评书,看几天大戏,巡查的日子就从指缝里溜走了,他也便心满意足地从掌管具体事物的老妖怪手里要到这年度的账目细表回去交差,皆大欢喜。
四季常冬的北域分不出春秋冬夏,但万年历上分明标注眼下是入秋时分,他又在城里蹉跎,这不讲道理。
他是标准的天眷之子、地气绝缘体,在任何门派都该被供上案桌,饮露餐风直至离开人间界,唯一配与他接触的烟火是信徒大年初一抢夺的高香,他的皮囊完美契合此想象,端地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呼吸不带兰香的人都不配和他站一块。
以至于他为何今天还在和账目琐碎、邻里纠纷牵扯不清仍是北域未解之谜。
举世皆知七十年前一座魔城于北域莽荒雪原耸立,它建于冰雪不化之地,环城冰带内朔风如刀,天地融雪为银,炼土成铅,故荒草不生,鸟兽竞绝,是以无化有之地,以死渡生之所,城内共有三万三千八百株血海棠,是所有试图倾覆魔城的人的尸骨所养,每到化雪消冰时期,城内棠花似火,红霞冲天,像一道屏障,人心魍魉不入,贪嗔恶欲不出。
两域三洲无数离经叛道或走投无路的人来到这里,渐渐的,城有了名字,叫炼魔城。
这已经是一座成熟的城,不需要建造者像鸡妈妈一样看顾了,沈劭凭本事成了撒手掌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拿五天露个脸就足够让城民感激涕零,现在被迫延时劳动,如何不郁闷愁苦。
是以固执地在屋檐下装了一天的石头,月上枝头了才溜达着出去体察民情。
然后,他就在街角书局得到那本名叫《绝世炉鼎》的书。
看闲书是他一项正义的喜好,既不劳民也不伤财,哪怕看完他会强迫城门口说书的老八哥把喜欢的桥段说上五天五夜,也无伤大雅。
他不让人干白工,出手却格外阔绰,城里买卖人喜不自胜了,为了可持续性地从这冤大头兜里往外掏灵宝,大家默默提高服务水平,自觉养了批钻研他品味的墨客,量身定制文化服务。
以至于城里人开始发现一年中总有一段时间街头巷尾会挂满魔皇的画像,茶楼酒肆里长舌头的人都在高声赞美魔域至尊,歌女不唱靡靡之音,用黄莺一样的歌喉为魔皇祈福,书肆书坊望去全是讴功颂德的字眼。
人们知道是少城主来了,炼魔城像过年一样喜庆。
但所有人议论的中心不是沈劭,是他的师尊——独霸北域的魔皇,尊号熔天。
写书的墨客贪生又贪财,常年走在审时度势的前沿,下笔慎之又慎,知道的要润色,不知道的绝对不扯,连欲扬先抑都不敢用,只敢写些煌煌其华的字样,经常一本书下来有用的桥段不足百字,其余全是让人怀疑自己文化水平的生僻字。
这样恰合了沈劭的意,可能是魔修不重视文学素养的锅,在他认知里越复杂的字越高端,越高端自然越配得上师尊的地位。
手里这书异同寻常,文笔粗陋,极其浅白,可直觉告诉沈劭,这书不对劲,不对劲到他起了一身白毛汗。
书的开篇就写出魔皇真名戎克,并事无巨细地讲述了他称霸魔域之前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