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6年——

    “奉先,可曾听闻‘檀石槐’之名?”

    “鼠辈而已。”

    并州,五原郡,吕家一座坞堡的城墙之上,董卓正指着北方的草原戈壁向身旁的吕布问道,而吕布的回答则异常简练。

    董卓身穿绛紫鱼鳞硬皮甲,外套一件赤红两当铠,腰间别着颜色火红,几乎要烧起来的狱刀——不,如今它的名字是“修罗”。

    而吕布则身穿一套玄色狮面吞头连环铠,头戴双翎紫金冠,外罩金纹锦袍,手持一杆精铁画戟。

    此刻仍是白身的董卓却得并州大族吕氏礼遇,自然不是因为他将女儿嫁给吕布的缘故,起码不只是。

    比起或荒芜或苦寒的凉州和幽州,与胡人接壤的州府中,只有并州最为富庶,因此被胡人劫掠的次数也最多,这里不但官军,便是寻常百姓,提到鲜卑和匈奴时嘴里都会不受控制地蹦出个“杀”字来。

    而董卓作为凉州的著名游侠和抗胡英雄,又因为受到朝廷不公待遇而来到并州,并且甫一抵达便率当地游侠击退了数股劫掠的胡人,故此受到了绝大部分军民的欢迎。

    “自然是鼠辈,”董卓赞同地一点头:“此人指使各大胡人部落入寇时,自己却一直躲在后方,但凡有些风吹草动便直接逃回草原,如此做派却能一直被推举为王,简直荒天下之大谬。”

    “呵——”吕布冷笑:“我看是因为他把所有不支持他的胡人都送到我们刀下了罢。”

    “奉先一如既往的敏锐。”董卓称赞道。

    “义父,不,岳父大人谬赞。”吕布立刻回应。

    这个女婿一向如此,董卓想着,他虽然对听到和看到的事非常敏锐,可以飞速做出正确的判断,但却不愿根据这个判断向更深处推论。

    比如说,当日武举,吕布不出意外地成为第一,理应被征辟为太守武官,至少也得是一个郡尉,然而那个骑都尉丁原却要推举他做劳什子“主薄”。

    那个丁原大概认为,吕布武勇有余,而纪律不足,而且太过年轻,希望暂时打压他一下,在文职上做个几年,磨一磨性子,以待日后重用。

    这个决定可以说十分正确,如果董卓没有一直看着吕布的话,也会这么认为。

    得知这个决定后,吕布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去,甚至出现了杀意。

    很明显,他看出了丁原想打压他,但并没有继续思考“为什么”,而是直接作出结论:“有机会就杀了这个瞧不起自己的狗官”。

    基于这种情况,董卓去招揽他时根本不绕圈子:“在下凉州董卓,素闻并州吕奉先有万夫不当之勇,故而希望能帮我对付胡人,此时虽然尚无官职,但若日后发达,定然不会亏待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