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风如刀,寒霜似剑,苍茫大雪,肆虐人间。
天地不仁,日月无情,渺渺众生,皆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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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愈急,雪愈盛,天地之间,已是一片愁云惨淡,几难视物的可怜景象。
但就在那不停翻滚涌动的厚重乌云下,竟然有一行五人,无惧天地伟力,正踩在被如同鹅毛一般飘飘洒洒迅速落下的白雪给层层覆盖的大草原之上急速前行着。
迎风冒雪,渺小而倔强。
任凭四周的风雪吹打,哪怕整个世界在这一刻仿佛只剩下他们五人,却仍旧难以改变他们前进的意志,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支非常了不起的队伍。
而这支队伍现在所处的位置也值得琢磨一二,因为此处已是突厥族腹地,再往前走不远,便是突厥汗王所居金帐王庭之所在。
今年的冬天虽是一个异常罕见的大雪天,可前线战争的惨烈程度,却比以往来得更加骇人,而从时间上来推算,突厥人引以为傲的狼骑兵,现在应该正要与大洛王朝的主力军在祁连山一带决战。
在这足以决定两国未来数十年国运走向的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关键时刻,迎着四周呼啸的风雪不停在向金帐王庭所在之地挺进的五人的真实身份与目的那便更加让人好奇了,毕竟就算只从表面上的装扮来看,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是突厥族人。
再加上这一路疾行过来,他们又专挑人迹罕至的偏僻地方赶路,可整支队伍的大方向却又是如此的明确,而且五人皆视这极度恶劣的天气如无物,行进的速度之快,甚至堪比骏马,这帮身手极为不凡的家伙们这般深入此地,那其目的想必也就不言而喻了。
就见这五人在蓬松的雪地上纵跃不停,一步落下,宛如蜻蜓点水一般,下一刻便掠出老远,这一路不说是踏雪无痕,但最起码,他们每一步留下的痕迹也是微乎其微,再加上头顶这逼人的大雪一刻也没停过,所以他们这一路走来留下的痕迹,便被非常自然地掩盖了,哪怕是有极擅追踪术的高手过来,恐怕也难以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发现他们的踪迹。
仔细观瞧,落在队伍最末尾的这人,虽然用一根棕色的布条围住了自己大半张脸,但依稀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年岁应该不大,因为在其眼神之中,还有着一缕只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才会渐渐消失的少年稚气。
此人唤作李轻尘,他是个生来便不知自己父母究竟是谁的孤儿,亦不知自己为何会被人所遗弃,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我倒希望我李轻尘是个天生的残废,或是脸上有什么恶心的毛病,最好长得都没个人样,让人看了都倒觉得胃口,这样倒也想得通一些,只可惜我不但不是,而且我李轻尘还生得五肢俱全,相貌英俊,这种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的滋味儿你明白吗,我明明什么也没做错,但在遗弃我的人那儿,我就是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呢”。
不过他必须得承认的是,其实他算是幸运的,因为当时尚还是初生婴儿的他,并没有被路边饥肠辘辘的野狗给捡走啃食,而是被一个幽州镇武司的糙汉子在一个闷热的晚上从外面给捡了回来,并且顺顺当当地养大到了今天,只不过由于当时包裹他的襁褓里连一点能够表明其身份,或是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都没有,以至于把他从外面捡回来的人连他该姓什么都不知道。
捡回他的那天晚上,幽州镇武司里一众杀伐果断,平常可以从街头一路砍到巷尾,哪怕被溅一脸血却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大老爷们,却在给他想名字一事上集体犯了难,其中一个戏言不如叫“襁褓”的人还挨了大家的一顿臭骂。
眼看着一帮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在那边抓耳挠腮,一个个争得是面红耳赤,甚至有性子急的,一边砸墙一边翻书,好悬没把镇武司的大门给拆了,最后还是一个看库房的老头儿实在是看不过眼了,就说如果都不知道该姓啥那不如姓李好了,毕竟李家是大姓,以后出了门,跟谁都好攀个亲戚,只要脸皮厚一点,多少都能讨口饭吃。
让李轻尘现在细想起来还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是,就这么个霉气的理由,竟然最后还真的赢得了他那帮干爹义父们的一致同意。
至于他的名呢,也是那个瘸了两条腿的老头儿帮着想的,说是希望他这辈子别把自己的身世看那么重,毕竟尘世种种,百年之后皆是一抔黄土,人生在世呢,不如意之事十之,做人,豁达一些,总是没错的。
不过这个说法当时倒引得很多人站出来反对,说是这名字实在是太轻飘了,像个娘们儿似的,一点儿都不霸气,按照这帮糙汉子的想法,这男人的名字里不带点“霸”,“猛”,“狂”的,实在是不好出门见人,所以长大之后的李轻尘觉得,就冲老头儿当时的坚持,自己就该去坟上多敬他两杯,哦不,应该是两坛子幽州的好酒才行。
天地不仁,日月无情,渺渺众生,皆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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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愈急,雪愈盛,天地之间,已是一片愁云惨淡,几难视物的可怜景象。
但就在那不停翻滚涌动的厚重乌云下,竟然有一行五人,无惧天地伟力,正踩在被如同鹅毛一般飘飘洒洒迅速落下的白雪给层层覆盖的大草原之上急速前行着。
迎风冒雪,渺小而倔强。
任凭四周的风雪吹打,哪怕整个世界在这一刻仿佛只剩下他们五人,却仍旧难以改变他们前进的意志,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支非常了不起的队伍。
而这支队伍现在所处的位置也值得琢磨一二,因为此处已是突厥族腹地,再往前走不远,便是突厥汗王所居金帐王庭之所在。
今年的冬天虽是一个异常罕见的大雪天,可前线战争的惨烈程度,却比以往来得更加骇人,而从时间上来推算,突厥人引以为傲的狼骑兵,现在应该正要与大洛王朝的主力军在祁连山一带决战。
在这足以决定两国未来数十年国运走向的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关键时刻,迎着四周呼啸的风雪不停在向金帐王庭所在之地挺进的五人的真实身份与目的那便更加让人好奇了,毕竟就算只从表面上的装扮来看,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是突厥族人。
再加上这一路疾行过来,他们又专挑人迹罕至的偏僻地方赶路,可整支队伍的大方向却又是如此的明确,而且五人皆视这极度恶劣的天气如无物,行进的速度之快,甚至堪比骏马,这帮身手极为不凡的家伙们这般深入此地,那其目的想必也就不言而喻了。
就见这五人在蓬松的雪地上纵跃不停,一步落下,宛如蜻蜓点水一般,下一刻便掠出老远,这一路不说是踏雪无痕,但最起码,他们每一步留下的痕迹也是微乎其微,再加上头顶这逼人的大雪一刻也没停过,所以他们这一路走来留下的痕迹,便被非常自然地掩盖了,哪怕是有极擅追踪术的高手过来,恐怕也难以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发现他们的踪迹。
仔细观瞧,落在队伍最末尾的这人,虽然用一根棕色的布条围住了自己大半张脸,但依稀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年岁应该不大,因为在其眼神之中,还有着一缕只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才会渐渐消失的少年稚气。
此人唤作李轻尘,他是个生来便不知自己父母究竟是谁的孤儿,亦不知自己为何会被人所遗弃,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我倒希望我李轻尘是个天生的残废,或是脸上有什么恶心的毛病,最好长得都没个人样,让人看了都倒觉得胃口,这样倒也想得通一些,只可惜我不但不是,而且我李轻尘还生得五肢俱全,相貌英俊,这种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的滋味儿你明白吗,我明明什么也没做错,但在遗弃我的人那儿,我就是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呢”。
不过他必须得承认的是,其实他算是幸运的,因为当时尚还是初生婴儿的他,并没有被路边饥肠辘辘的野狗给捡走啃食,而是被一个幽州镇武司的糙汉子在一个闷热的晚上从外面给捡了回来,并且顺顺当当地养大到了今天,只不过由于当时包裹他的襁褓里连一点能够表明其身份,或是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都没有,以至于把他从外面捡回来的人连他该姓什么都不知道。
捡回他的那天晚上,幽州镇武司里一众杀伐果断,平常可以从街头一路砍到巷尾,哪怕被溅一脸血却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大老爷们,却在给他想名字一事上集体犯了难,其中一个戏言不如叫“襁褓”的人还挨了大家的一顿臭骂。
眼看着一帮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在那边抓耳挠腮,一个个争得是面红耳赤,甚至有性子急的,一边砸墙一边翻书,好悬没把镇武司的大门给拆了,最后还是一个看库房的老头儿实在是看不过眼了,就说如果都不知道该姓啥那不如姓李好了,毕竟李家是大姓,以后出了门,跟谁都好攀个亲戚,只要脸皮厚一点,多少都能讨口饭吃。
让李轻尘现在细想起来还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是,就这么个霉气的理由,竟然最后还真的赢得了他那帮干爹义父们的一致同意。
至于他的名呢,也是那个瘸了两条腿的老头儿帮着想的,说是希望他这辈子别把自己的身世看那么重,毕竟尘世种种,百年之后皆是一抔黄土,人生在世呢,不如意之事十之,做人,豁达一些,总是没错的。
不过这个说法当时倒引得很多人站出来反对,说是这名字实在是太轻飘了,像个娘们儿似的,一点儿都不霸气,按照这帮糙汉子的想法,这男人的名字里不带点“霸”,“猛”,“狂”的,实在是不好出门见人,所以长大之后的李轻尘觉得,就冲老头儿当时的坚持,自己就该去坟上多敬他两杯,哦不,应该是两坛子幽州的好酒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