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带哀怨的二胡响彻天桥,一个看不出具体年龄的老人坐在角落里,似悠哉似惆怅地拉着一把破二胡。

    老人花白了头发,流浪般的生活让其显得十分邋遢。手中的二胡也不知道拉了多少年,早已破旧得不像样子。

    面前摆着一个破碗,碗里存着几枚硬币。

    “李老头,今儿来的挺早啊?”打远处走过来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胡子拉碴,吊着一对浮夸的眼袋,一看便知长年作息不规律。

    他走到李老头旁边,看了一眼李老头那只破碗里凄凄惨惨的几块钱,轻轻嗤笑一声,非常潇洒地将身后的吉他拿下来,吉他包放在面前,开始弹唱。

    “我不知道夜还有多久,我不知道我爱的人在哪儿,

    我不知道该走多远,才能喝到一口冰凉的酒……”

    略有些沙哑的嗓音唱着略有些伤感的民谣,伴随着吉他低低的声音,让这位中年男子显得那么绝世独立,那么沧桑成熟。

    这座城市有很多流浪歌手,马三就是其中之一。

    大多数流浪歌手都有一颗追寻梦想的心,但马三没有。

    他看着那些所谓的歌手穿得齐整,沿着每条街的每家饭店走下去,不顾别人白眼,拿着一张歌单等待客人点歌,勉强糊口,便觉得他们的脑子可能是有问题。

    什么年代了,流浪歌手不吃香了!

    既然都已经穷困潦倒到在大街上卖唱的份上了,就别讲究格调了,老老实实乞讨吧!

    毕竟无论什么年头,当乞丐都是最吃香的!

    就是得注意着点儿城管。

    不过当乞丐也得有当乞丐的技巧。

    卖惨是最好的。真有那狠下心的,把自己眼睛挖了,把自己腿干折了——或者被人挖了眼睛被人干折了腿——不用多说,惨叫上两嗓子,保准有同情心泛滥的人跑过来施舍。

    当然大多数乞丐狠不下心,那就只好装了。装残疾虽然省事儿不少,然而一旦被人揭穿,那在道上就混不下去了。

    至少在这一片是混不下去了。

    马三既狠不下心,也丢不起那人,想来想去,只能凭才艺取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