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相隔十年再遇上,曾经相遇过的那种美好感受就变得激烈起来。

    十年后,小哥哥成了著有畅销小说的新锐作家。

    当时她还不知道买回来的书,这个作者叫季暮的人是谁,只是被书中字里行间的故事深深吸引着迷。

    直到参加了签售会,见了作者本人,在记忆里只记着名字的人,居然又神奇的有了清晰的面貌,而且是成年后的脸庞。

    六年来为什么会专注留意一个男作家的创作动态,除了崇拜,还有小心思在,她记着十年前的小男孩,可对方呢?

    一腔热情倾注在一个男人身上,成了一种生活状态,最后没想到过去相遇过的人,终究再次遇上。

    但当年毕竟她还太小,稚嫩的小脸没有张开,她跟季暮还能牵缘,都是因为她牢记着他留给她的名字。

    就跟口令一样,报出口,就打开了季暮记忆的开关,他想起了她是谁。

    否者恐怕一辈子只会当她是每场演唱会都要去见他的小铁粉,特别,却没有其他交集。

    一场下药风波,在酒店的时候,双方在知道对方是谁后,所以季暮才会帮她,温柔替她解了药性。

    而她也放弃了抗拒,因为不管是身体还是思想,都很诚实地告诉她,她要这个男人,因此愿意跟他在床上辗转缠绵。

    被吻得窒息,纪蜜微微抵触,移开了男人轻薄喘息热气的唇齿,贴着男人下颚一路滑过侧颈。

    在一阵温热湿润下滑后,季暮身子一下紧绷,抱着纪蜜的双手在收紧之后开始移位。

    再次低下的眸子里,清明中混淆了情欲,看着怀里比他更要意乱情迷的纪蜜,恨恨咬牙。

    她这是故意的还是不知道,要躲开他的吻势,也不该顺着他的脖子一路吻下去!

    他压抑地喉结都吞咽了好几下,浑身腾腾升起燥热,欲罢不能搂紧纪蜜。

    不行了,得赶紧回峙海园!

    在隐僻的街上亲亲可以,但擦枪走火可就不好了。

    抱着想要立刻吞噬殆尽的娇柔女人,快步流星,上车最高限速,以最快的速度回了家。

    一路不让纪蜜落地,进了卧室,将纪蜜放在床上,不给她和自己喘息的机会,季暮就开始攻城略地,直奔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