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丰锐丢过它几只肉包子,它认出他来,才跟了过来。

    可惜,周丰锐已经忘了它。

    它可怜兮兮,眨着湿漉漉的黑眼珠,“汪汪”叫了几声,声音很低,没什么凶气。

    周丰锐没理会,转身往前走。他进了一栋筒子楼,爬到四层,推开了门。他看到了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的父亲和一地的酒瓶子。

    空气里烟味、酒味还没散,他拉开窗帘,打开窗户,通了风。

    周父被他的动静吵醒了,很不高兴,臭着脸使唤他:“你回来了!刚好,我没吃饭,饿死了,快去给老子做饭!”

    周丰锐没理他,直接回了房。他关上房门,坐到书桌前,拿起一本书,是他最爱的名著,《约翰·克里斯朵夫》,讲述了一个音乐家跌宕而传奇的一生。

    他随意翻开,里面有黑色水笔画出的字迹:【对于一颗年轻的心,爱情这股味道真是太浓了:和它比较之下,什么信仰都会显得没有意思。爱人的□□,以及在这个神圣的□□上面体会到的灵魂,代替了所有的学问,所有的信仰。在这种情形之下,一个人看着别人热爱的理想,看着自己从前热爱过的理想,只觉得可怜可笑。】

    他抚摸着那几行字,拿出支票,夹在了里面。

    他痴痴地摸着那张支票,仿佛上面还留有她的气息。

    这是江如意给他赢来的支票。

    2000万。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

    他几乎片刻间成了千万富翁。

    他可以搬出这片贫民区,可以替父亲还了赌债,治疗双腿,可以做很多很多事,甚至节制地享乐。

    可他不觉得快乐。

    他合上书本,趴在上面,只觉得自己可怜可笑。

    爱上一个高不可及的女人,这是一个男人的悲剧。

    江如意说去马场监督他们训练,就真的去了。

    随她一同去的,还有那些豪门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