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霜这话倒是李志爱听的,他坐了一天,屁股早就疼了,也巴不得找张床躺下呢。随后,他马鞭一挥,在空中甩出一个漂亮的鞭花,啪的一声打在马屁股上,还大喊了一声‘驾’。

    挨了打的马儿自然跑得更快了,可车也更颠簸了,还弄的李霜和南宫凝双双哎呦一声大喊了起来。日头向西,渐渐斜落,马儿在官道上轻快地奔驰,尘土飞扬,两边的树木也飞快的在往后倒退。

    在太阳落山之前,李志三人的马车紧赶慢赶,终于驶进了柏林镇。随后,他们打听了一下镇店,镇子里只有两家客栈,他们随意找到一家镇子靠北的客栈,要了两间房就住了进去。

    只是他们三人没留意,从李霜和南宫凝下车到走进客栈的整个过程中,客栈对面一家酒家里一直有一双眼睛盯着他们三人。毕竟他们衣着不凡,又非是大唐常见式样,还只有三人,这样的人确实是上好的漂子。

    三人进了店,叫了吃的之后,就各自回房去了,饭菜等会自有人送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先得好好在床上躺上一躺。不管是李霜和南宫凝还是李志,躺下后,才真觉得舒服,犹如是一种享受般。

    李霜躺在床上对身旁的南宫凝说道“凝姐姐,要不我们还是坐船吧,我已经有些受不了啦,哪还有心思去游玩呀!”

    听了这话,南宫凝笑了笑,说道“还不是你说的要坐马车,志哥哥才会答应的,即便要行船,也得到了亳州才可呀。”

    “反正已经到了亳州地界,估计也就是不到一天的路了,最多再坐一日的马车,这也无妨。如今一想到我们还要行起码四日才可到汴州我就屁股疼,浑身都难受。”

    晚饭大约半个时辰后送来了李志的房间,当李霜进门的时候,便说道“二哥,我们还是改乘船吧,这马车实在太颠簸了。”

    李霜略带撒娇的说完,李志对着李霜嘻嘻一笑,说道“怎么,这般快便受不了啦,我赶车的还没说什么呢,想要乘船呀,等咱们从长安回去时便可。”

    李霜轻哼了一声,坐下后接着说道“若是二哥愿意接这当马夫,妹妹自然能忍得下,哪怕下雨,车里不也淋不着吗,那就这般说定了,不许反悔,咱们就坐马车到长安。”

    到长安三个字几乎是吼出来的,还真把李志给吓了一跳,不管李志怎么开玩笑,他是真不想再赶车了,实在受不了,随后他便压了压手道“行了行了,你吼什么呀!等到了亳州之后,咱们就改乘船,这总行了吧。”

    李霜随即便给了李志一个灿烂的笑容,笑的眼睛都如月牙般半眯了起来,她确实挺高兴的,往后的路程总算可是安稳了。

    三人在房间里吃完晚饭,李志便跑到客栈后院看了一下马,他需要确定店家的小厮喂没喂马,见食槽里已经放上了草,马儿也在吃,他便放心了,正准备离去,突然一想,明天就要卖出这两匹马了,好歹今晚给点好吃的,便找了小厮要了豆子,而后放入了食槽喂马,也算是给这两匹马饯行了,而后,他就这么看着马儿吃草。

    也就在此时,李志看到有两个壮汉牵着两匹马由小厮带着走进了后院。两个人均是一身紧身劲装,头戴幞头,手上还提着刀,一副游侠的打扮,李志是不知道什么是游侠儿的,但他看得出,这两人绝对是练武之人。

    随后,李志的眼睛看向了两人牵着的马,虽然这是夜里,但仅凭不多的灯火,他便瞧得出,这马是汗血马,心里多少还有些惊讶。汗血马头细颈高且四肢修长,加之皮薄毛细,步伐又轻盈,而且力量很大,速度又快,耐力又强,属于极品马种,这种马是原来火寻旧地的马种,连年战事下来,已经相当少了,即便是如今瀚海城那边的专有马场内,存量也不多,仅仅万余匹,能在这见到两匹汗血马,还是不容易的。

    大唐朝廷一直实行马政,在河北,河东,河西都设有马场,还专设官员在负责管理,而贵族与富人也都养马,所以马在大唐很普遍,再加上朝廷在全国官道上设有驿站,交通甚为发达,马更是必不可少,朝堂内外,素有南船北马之说,可见马之多了,但大唐国内的马大多数是突厥,契丹,室韦,奚马还有河套马等,汗血马确实是很少见的。

    两个壮汉其中一人三十多岁的年纪,另一人大些,估计差不多四十左右,或许是长期在外奔波的缘故,基本上和李志差不多,都有点黑,而这两人的面部明显有些粗糙,这可就和李志有点差距了,他虽然黑点但皮肤可一点不粗糙。

    此时就听其中一人另一个说“阿峰,把马喂好了咱再去吃饭,它们可比我们饿得久了。”

    “殷大哥,没事的,反正已经到了客栈,也不差这一时半会的,不急。”两人把马拴好后,也向小厮要了豆子来喂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