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头小八哥,nV,六岁。

    我叫「宝贝」,却给主人郑雅玲遗弃。

    ----她的新欢对狗毛敏感,男友和宠物,二选一,我被牺牲。

    不怨是不可能的,我日夜诅咒他们早点分手。

    主人把我送给前度翁凯歌。

    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翁凯歌为什麽会接收我----她怕狗。

    翁凯歌第一次把我抱在怀里,我感觉到她的手一直在抖。

    我故意咧着牙齿,她吓得几乎把我扔在地上。

    但她对我很好。

    她给我添置了一个很漂亮的狗窝和一篮子玩具。

    还读了一大堆「新手养狗指南」、「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快乐狗奴才」绪如此类的书籍。

    甚至报名上训练班----「宠物美容班」、「狗零食制作班」、「狗狗健身班」……

    更早晚带我散步,风雨不改。

    她用尽方法,讨我欢心。

    我不是不感动,却故意表现恶劣。

    ----随处大小便、半夜乱吠、咬坏她的皮鞋、手提包、身份证……

    我自暴自弃,宁愿她早点把我送去「Ai护动物协会」,让我被人道毁灭,早登极乐。

    我对人类已完全失去信心,知道自己不过是可被随时遗弃的物件。

    所有宠Ai亲吻抚m0甜言蜜语都是一时兴之所至,当不得真。

    奇怪的是,我表现越差,翁凯歌待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