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清文晚上回到于家吃饭的时候,天刚擦黑。

    下午他又去帮公社里人手不足的人家剥花生了。手指的泡却没变重,比之前居然轻了点,也没那么疼了。

    他本来以为是磨出茧子的缘故。仔细看看,非但没有茧子,反而比前两天皮肤还好了些,真是奇怪。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好事。

    他趁着手不怎么疼,奋力帮那户人家剥了好几个小时。到了饭点才回到于家。

    一路上都在思考着怎么教小丫头说话的事儿。

    于家有十间屋,腾出来了一间独立的屋子给兄弟俩住。

    岳清文刚进他家院子,就听到有人柔声轻问:“清文,你哥呢?”

    听着这细声细气的声音,他便知道说话的人是谁,边垂眸思索着说话的事情,边顺口答:“他去公社做活儿,我没过去。不知道他在哪儿。”

    于婉芬听后,十分失望地“哦”了声。

    于婉芬是于建国的长女,今年十八岁,长得亭亭玉立,麻花辫黑亮黑亮的,是公社里有名的漂亮姑娘。

    听着她发出一声叹息,岳清文这才有些回过神来,把思绪从教小丫头当中抽出来,望向眼前的少女:“于姐,你知道我哥有事?”

    岳清文虽然年纪小,可是个头高。才十岁多,就一米七几了。照这样下去,他成年后能长到一米九。

    于婉芬比他略矮一些,所以他看过去的时候,需要略微垂一下眼眸。

    少年敛目垂眸的样子十分好看。

    皮肤白皙,眉目像是画出来的一样漂亮,长长的眼睫遮住了眸中所有思绪,看上去有种温和的忧郁。

    说实话,论长相来说,岳清文实在是太好看了。

    不过于婉芬还是更喜欢岳清武。

    原因很简单。

    在她眼中看来,岳清文就是个小孩儿。与她年龄差不多大、只比她小两岁的岳清武,才是男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