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还挺好的,”时清嘉说,“到饭点了,要吃饭吗?沈记卤猪蹄?我请客,就当为老熟人接风洗尘。”

    “我还以为你要说为了感谢湿巾呢,”叶简没再拒绝,时清嘉的坦荡让她不自觉放下心防,甚至有心情开玩笑。

    “你这样认为也不出错嘛。”时清嘉耸肩,“走吧。”

    温兆兆看了眼时清嘉的装扮,不说一身居家服,单是脚上的粉红色的毛绒拖鞋,就违和极了。

    简直是仙女披麻袋——离谱但好看。

    “大佬就穿成这样出街?不换一身?”

    叶简挽着温兆兆走,时清嘉走在她左手边,隔了两三个拳头的距离,步伐大,但速度慢,三个人勉强走在一条水平线上。

    时清嘉神色淡淡,看不出喜怒,即使是一身居家服,也遮不住她身上的上位感和距离感。

    叶简对她的状态很满意,前任过得越好,越不可能对旧爱念念不忘,更不可能想着破镜重圆。

    这简直,太美好了!回临安两天的第一个好消息!

    “清嘉穿得舒服就好,比起这个,兆兆不如先想想怎么多吃一点?”

    “你就会为她说话,害,我下次还是和小宝来吃吧。”

    “兆兆是要把小宝也养成福娃吗?白白胖胖,可可爱爱的。”

    “啊啊啊!不要强调胖胖啊!我要跟你翻脸了,吃三个猪肘你信不信?”

    “信信信,”叶简看一眼完全游离在外的时清嘉,说,“清嘉也是能吃三个猪肘的人呢!我们可以点一大桌,是吧?”

    时清嘉踢着鞋尖前的小石子,听到她的话,转过来看她,视线对上叶简的眼。

    一双温柔的柳叶眼。

    黑白分明,内眼角微微呈钩状,尾尖儿却是上翘的,笑起来温柔妩媚极了。

    那是她在熟悉不过的一双眼,曾无数次配合潮红的脸、细细喘息声、婉转呻-吟声,满是媚态地出现在她梦中。

    “现在吃不下了,胃不好,前几年任性,伤着了,”时清嘉弯唇无声一笑,目光回到脚下的小石子上,并未在叶简身上过多停留。